“我们不认为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目前中国还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与其他产品不太类似。如果有质量问题,我们早就会自己公布了。”昨日,索尼中国公司公关部发言人康健这样对记者表示。而与索尼此次DC检测不合格事件一同被业内讨论的,是困扰整个行业多年的国家标准问题。
日系品牌再遇信任危机
本周浙江省工商局公布的全省数码相机市场专项抽查结果震惊了业界,因为著名品牌索尼等居然存在着质量不合格的问题,其中包括自动白平衡失效、成像均匀度不好、自动曝光不准确等问题,涉及相关型号产品达到6款数十个批次之多,浙江工商部门目前已作出责令其停止销售的决定。但索尼公司表示目前对于抽查结果表示怀疑,并将与相关部门保持进一步沟通。
索尼此次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的6个型号包括上海索广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索尼H1、L1相机,以及索尼电子(无锡)有限公司生产的索尼P200、W7、W5、S90相机。浙江省工商部门目前已对消费者发出警告:购买DC时应向销售商索取国家授权的检测部门检测报告,以免受到设计缺陷等问题的困扰。
索尼中国公司公关部发言人对于此次检测结果十分惊讶,他表示“目前相机行业发展迅速,传统相机与数码相机在市场上并存,一些测定相机产品的指标也存在差异。”“目前,索尼正就有关部分产品的相关指标的检测事宜积极诚恳地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并一定会尽我们的全力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的数码相机检测等工作。”
而事实上,数码相机行业另外几大著名品牌佳能、松下等也被指出存在各种质量问题,浙江省工商局新闻中心叶建华主任称,“第一次被抽检出质量问题的共有四个品牌,几乎都是日系品牌,但由于第一次抽检只是检测出一台机器不合格,之后又扩大范围进行复检,还未得出最终结果。”据悉该机构近日还将公布进一步抽检结果,几大日系品牌到底谁存在同样不合格的局面,届时将水落石出。
而与此同时,佳能、奥林巴斯等著名日系数码相机厂商的人士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坚决划清与索尼的界限,纷纷表示,“自己的相机产品中不存在类似问题”,对于索尼相机此次事件“不发表评论”。奥林巴斯公关人员告诉记者,浙江省消保处已经通知奥林巴斯公司,认为该公司产品未查出问题,该人员还“趁机”告诉记者,奥林巴斯恰与索尼相反,“刚刚获得中国国家检测中心合格产品称号”。
有业内人士指出,日系品牌纷纷与索尼划清界限的原因在于后者今年以来出现“问题”的次数实在太多了些。仅以2005年下半年为例,索尼频频被媒体爆出存在各种问题。9月份的PS2质量缺陷、之后的360万个PS2游戏机电源适配器召回事件、10月份的CCD元器件危机、11月份的笔记本上网接口问题……如今又被扣上了数款相机“质量不合格”的帽子,以索尼为首的日系品牌正遭受着有史以来在华最大的信任危机。
国家标准迟未出台存漏洞
让索尼感到颇为不服气的一个问题是,在没有国家标准实施的前提下,浙江省工商局如何能够认定索尼产品不合格?索尼中国公司发言人表示,“我们的数码相机生产是遵循ISO国际标准,而中国没有国家标准,只存在非强制性的行业推荐标准。”
而据国内最大的数码相机厂商华旗资讯数码相机项目经理张东透露,数码相机行业每个企业都有着各自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是被要求高于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标准的,所以国家标准是否出台对于企业标准其实并不影响。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厂商人士同样告诉记者,索尼反复强调中国没有国家标准,“是想借此推脱和颠覆抽检结果”。
“一般地说,数码相机产品被抽查时的合格率的确要低于其他产品,因为标准和检测参数有所不同。个别厂商的个别产品出现问题属于正常现象,但大规模地出现不合格产品却是少见的。”该人士指出。
事实上,索尼一直质疑的国家标准问题也的确让整个数码相机行业饱受困扰。由全国照相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头起草的数码相机国家标准2004年5月便已提交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但时至今日,该标准仍未出台。尽管国家经贸委1998年曾经批准一份《数码相机行业标准》,并于2002年12月1日实施。但因其只是行业推荐标准,因此对市场的监管力度远远不够。
目前除行业推荐标准外,数码相机厂商往往自己有着一套不同的流程管理标准,索尼公司发言人告诉了记者索尼以往处理此事的流程,“如果真如其所言,我们产品的确存在质量问题,那公司肯定会出台相应的措施,尽管产品已经在中国生产,但制定诸如召回、维修之类的决议肯定是要总部那边来批示。 ”而对于出现质量问题后,如何对相应部门或者人员进行处理,以及如何做到流程监管等问题,索尼方面均表示内部机密不便透露。
另外,记者也从相关媒体了解到,国家标准目前迟迟难以出台的原因之一,是除了以尼康、三星海欧等为首的全国照相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外,还有另一个以联想等为首的名为信息产业部标准委员会数码相机国标工作组的单位在参与国家标准的争夺,两大机构争执不下的情况下,国家标准便一拖再拖。
消费者可依法索赔
由于上一次的“CCD元器件事件”已经使索尼产品遭受了信任危机,因而此次事件让消费者十分关注,不少消费者表示希望得到退货或者索赔。但索尼发言人昨日表示,此次“DC质检事件”与不久前的“CCD元器件事件”性质是不同的,上次是索尼自己站出来说出问题,而这次结果索尼并不承认。“在不承认产品质量确实存在问题的情况下,公司不会考虑召回、停售或赔偿等措施,一切还要看与相关部门的沟通结果”。至于是否会到国家相关部门申诉,索尼表示目前还未确定。
记者随后也咨询了法律界人士,北京盛邦法律公司首席律师于国富告诉记者,“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看,对于商品的合格与否的判定是按照如下情况来的: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企业标准的,按照经过依法核定的企业标准;什么标准都没有的,要符合质量法的规定,不存在不合理的危险。”
于律师称,“这种权威部门的判定可以做为老百姓维权的依据和法官定案的证据,虽然具有外资成分,但是这些生产商都是中国企业,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规定。中国的权威检测部门在判定产品是否合格的时候,有它的标准和尺度,不会是不严肃的。 如果没有相反证据,即使是法官,也会以这些权威部门的检测为依据。任何中国企业,都应当服务中国法律的管辖。索尼如果认为这一判定有问题,他可以走正当的途径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委托另外的机构鉴定,但是,单纯的‘不同意’,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于律师同时还提醒广大消费者,“按照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厂商、经销商应当为自己的消费者承担法定质量责任。如果产品确实被评定为不合格,消费者可以退货。”
焦点专访
“索尼连自己的企业标准都未达到”
国家照相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周刚透露检测程序
在此次索尼数码相机质检事件中,国家照相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浙江省工商局的委托,负责检测了这批数码相机,并出具最终检测报告。在索尼昨晚发布“致歉声明”之前,该中心主任周刚昨日早些时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索尼公司此前是在拿标准做借口,其实索尼的产品连自己的企业标准都未达到。
新京报:检测结果出来后,索尼中国公司认为这是由于目前“传统相机与数码相机在市场上并存,一些测定相机产品的指标存在差异”,请问这次检测是依据哪个标准作出最后的判定?
周刚:这次我们是根据2005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流通领域商品检测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检测过程中先参照企业自身的标准,如果没有企业标准的则参照行业标准。
目前国内尚未有针对数码相机的国家标准,因此检测参照的是原国家经贸委批准的行业标准JB/T10362- 2002《数码相机》,我们依据的就是数码相机的标准,跟传统光学相机的标准无关,完全不存在检测指标差异的问题。而索尼电子(无锡)有限公司由于企业标准的很多指标不全,因此检测参照行业标准,结果是不合格。他们这是在混淆视听。
新京报:这个行业标准是2002年颁布的,是否会因为一些指标过时而导致了某些差异呢?
周刚:在国家没有新的标准出台之前,这部标准就是我们的执行原则。但是如果企业对这部标准有异议的话,可以在自己的企业标准中作出相应的说明和补充。
索尼上海公司企业标准相对来说比较全,因此我们在检测那批产品的时候参照的是他们的企业标准,但就是索尼自己的企业标准,送检的产品也没有达到。
索尼公开承认数码相机存质量问题
本报讯(记者焦集瑩)12月15日晚7点,索尼中国公司紧急致电本报记者,称刚刚获得总部的消息确认,首次对于浙江省工商局抽查的索尼数码相机一事表示承认并道歉。
索尼称,“由上海索广电子有限公司和索尼电子(无锡)有限公司送交杭州国家照相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索尼数码相机企业标准文件中出现了一些与索尼实际产品性能不符的情况,索尼中国相关负责人已就这一问题积极诚恳地与浙江及杭州的各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并就这一疏漏进行了诚恳的道歉。”
索尼中国发言人表示,索尼将充分尊重国家照相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目前的检测结果以及浙江工商局的相关措施,也将会尽快对相关数码相机产品的索尼企业标准文件进一步完善,并将尽快再次送交杭州国家照相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验,以及配合各相关政府部门进一步的工作安排。但对于出现问题的产品是否进行召回,索尼方面并未透露。
索尼还表示,目前已经决定“在杭州国家照相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进一步检测结果出台之前,先暂时停止DSC-H1,DSC-L1, DSC-P200, DSC-W7, DSC-W5, DSC-S90六个型号的数码相机的销售,并已经将此承诺迅速落实到了具体的工作当中。”“对于购买了以上6个型号数码相机产品的用户,索尼将按照中国的各项现行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广大用户的合法利益。”
该发言人同时表示,目前对于产品质量流程监管以及后期如何处理等问题都属于不能透露,“能够对外说的都在声明之中了”。
(DVOL本文转自:中国DV传媒 http://www.dv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