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4月7日媒体大肆炒作的手机电视剧《约定》即将完成,预期在移动、联通网络上收费播放的3天之后,从消息人士处透露信息,该电视剧因不具备公映资格,已经被广电有关部门禁止播出。
通过百度搜索当日的新闻多达53篇(http://news.baidu.com/ns?word=%D4%BC%B6%A8+%C0%D6%CA%D3+cont:366640345&cl=1&tn=news&rn=30),其核心内容就是乐视公司刘弘表达“为了摆脱电视台过于强势的情况,目前运营商和SP也已经开始合作,试图自己制作视频内容,以避免完全依赖于广电提供的视频节目。刘弘透露,乐视传媒已经制作完成国内首部手机电视剧《约定》,预计下月起同时在移动和联通的手机视频业务平台上播放。”
刘弘特意强调,该电视剧已经由上海移动公司“审核通过”,并说明了“该剧是在手机上播放而不是电视,所以不需要广电部门的审批”。
但是电影电视等传媒作为具有政治影响的舆论工具,一直由国家广电总局控制,并对有关节目的制作和播出有严格的规定。乐视公司对现有政策的冲击失败,也折射出在当前新技术应用的大局下,如何协调政策与应用的监管,将成为新媒体发展的瓶颈所在。 (DVOL本文转自:中国DV传媒 http://www.dv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