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新闻是新闻网站“胜出”的重要筹码,但目前我国的网站大都没有新闻采访权,网站全部自采自编进行原创还不现实。即使像人民网、新华网、千龙网等部分国家重点新闻网站拥有采访权,甚至可以建立起和某些传统媒体相媲美的记者队伍,可他们每天最多提供一二百条自采新闻。这对于多达上千条新闻日更新量的网站而言,无异于杯水车薪。
这就意味着网络媒体几乎都要与传统媒体进行新闻信息合作,要交版权费,网络媒体对此是什么态度呢?在第五届中国网络媒体论坛上,新华网总裁周锡生、中新网总裁孙永良、新浪网总编辑陈彤、搜狐网总编辑李善友等谈了自己的看法。
周锡生:版权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不谈不现实,谈起来又很难。我觉得网上的版权还是要规范,倒不是因为新华网是最大的受益者,新华网本身也要付钱。一件事情要做好,一开始就要比较规范。新浪、搜狐等公司为什么比较强调这些东西,因为一开始大家都在做,做到中间有不规范的地方,人家都要找你事,是很危险的事情。因此,网络媒体需要规范,这对大家是一件好事,对新华网也一样。新华网自采的新闻也远远不够,也需要向其他媒体购买。否则你抄我的,我抄你的,到时候谁都说不清楚,就全乱了。如果不规范版权,最后网站要靠抄别人的内容做自己的网站,初期可以,长期下去绝不可能。世界上没有哪一家大报纸是靠抄人家的东西抄大的,纽约时报是抄大的?还是洛杉矶时报是抄大的?还是哪一个电视台抄大的?
孙永良:中新网在信息合作方面进行的比较早,我们和商业网站有比较长久的联系,有五六年的时间了,我同意周锡生的观点。在网络媒体当中,我们欢迎大家用中新网的稿件,在目前是免费的,因为大家都是为了宣传,为了树立中国的形象,大家都有一种宣传义务。但是同时也希望大家能互相签订协议,用多少条怎么用,应该有个规范。
陈彤:规范了网络版权对商业网站是有利还是不利的事情?我认为肯定是有利的,商业网站最早倡导进行规范版权。1998年新浪网成立后就和新华社签订了授权使用合约。此后,新浪网转载的任何一篇文章都要得到媒体的书面或者是口头的授权,新浪网有10多个媒体拓展部,几乎每天都要签约,我们现在有1000多家合作媒体。整个网络环境更规范一些,我想对大家的成长都是更有益的,特别是一些商业网站。新浪最初成立的时候,美国律师就告诫我们说,千万不要在版权上有问题,人家只要告了你,就要罚上千万。
李善友:媒体合作是我们最重要的合作方式。搜狐被确定为2008年奥运会的指定网络供应商,这是奥运会100多年来第一次有网络合作伙伴。搜狐网非常希望以开放的心态和国家重点新闻网站进行合作。2008年的奥运会属于中国,2008年的网络奥运会属于所有网络媒体。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采编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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