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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虚拟警察” 将在八城市“上岗”
2006/5/15 8:39:00
 

  本报深圳5月14日电 记者胡谋报道:为期两天的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管理工作现场会13日在深圳结束。会议决定向全国推广深圳市公安局网络管理工作的经验――依法公开管理互联网并实行“虚拟警察”上网执勤,8个城市被确定为试点城市。

  今年1月,深圳市公安局在全国率先推出网络卡通警察――“警警”和“察察”,在深圳主要门户网站设立了网上报警岗亭,实行“虚拟警察”上网执勤巡逻,依法公开管理互联网。通过“给网站立户口,为网站上门牌”,深圳将网上治安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管理总体框架,对网上淫秽色情、赌博、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惩,做到“网上呼声有人听,网民报警求助有人理、网络不文明行为有人管,网上违法犯罪有人查”。

  会议决定,6月起,重庆、杭州、宁波、青岛、厦门、广州、武汉、成都市的公安机关将同时推广深圳经验。在总结这些城市经验的基础上,计划明年在全国各城区全面推广。

  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指出,推广“虚拟警察”,各地要落实网上管理责任,建立“网上虚拟社区警务制度”;落实公开管理措施、网上防控工作的规范和机制,形成管理合力;落实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各项措施,组织社会力量,建立网络安全应急联动体系,尽快形成对社会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服务保障能力。 “虚拟警察”试点工作,要基本实现以下目标:网上“公共场所”“见警率”、“管事率”明显提高;网上“公共场所”有序可控;网上有害信息数量明显下降;网民基本满意。

  ●链 接

  “虚拟警察”指的是民警像在社会面上巡逻一样,在网上公开亮相,公开执勤巡逻,接收网民对网上案件报警,答复网民网上法律咨询,宣传互联网安全法律法规。

  今年1月,深圳市公安局在全国率先推出了网络卡通警察。“虚拟警察”在网上为卡通形象,一男一女,男警名为“警警”,女警名为“察察”。网民可通过点击“警警”、“察察”进行网上报警、求助、咨询等,后台值班的网监民警会以“警警”、“察察”名义予以答复,为网警网民架设了一个沟通和服务的平台。

    (据新华社)

    《人民日报》 (2006-05-15 第10版) (DVOL本文转自:中国DV传媒 http://www.dvol.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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