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电总局日前正式颁布了中国移动多媒体广播(俗称手机电视)行业标准,该标准由广电总局科学研究院牵头制定,采用的是自主研发的STiMi技术。目前广电总局已将推行该标准的有关通知下发到其下属的各个广播电视局,预计11月1日开始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该标准被定义为推荐性行业标准,并非强制性国家标准,这一定位使得广电和电信的手机电视标准之争仍然留有悬念。
广电抢先推出行业标准
国家广电总局在其通知中称,STiMi标准将由广电规划院负责发行,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用于开展移动多媒体广播业务,面向各类移动便携式终端,提供广播电视节目和信息服务。该标准的实施将会填补广播电视在移动接收方面的服务空白。
在下发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施通知中,广电总局称,此次颁布的是整体标准的第一部分,主要涉及信道帧结构、信道编码和调制等内容。据业内专家表示,虽然该标准还不完整,但是这部分内容因为涉及到最为重要的传输问题,实际上已经为整个标准采用广电的自主研发方案定了调子。“由此可见,广电总局推广其自主标准的决心很大,不过这种先颁布部分标准的做法有抢跑的嫌疑。”
但是,在广电总局的通知中,该标准的定义是推荐性行业标准。据了解,我国的技术标准一般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四大类,从效力上是递减的,其中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又分别有强制性和推荐性两大类。“推荐性”的定位,使得STiMi标准能否在电信运营商方面获得肯定支持和坚决执行成为了一个问号。
运营商称还未收到通知
事实上,运营商方面的答复也的确模棱两可,据记者从中国移动方面了解的信息,他们目前还没有收到广电总局有关实施上述标准的通知,而国家广电总局的通知中也只强调了该通知会下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广播电视局,并未提及是否下发给了电信运营商。
一直以来,电信和广电两大体系在手机电视标准方面都存在较大分歧,广电力主推广广科院自主研究的技术标准,此次正式颁布STiMi为推荐性行业标准就足以证明其决心。但是电信运营商则更加乐于采用成熟的技术以尽快开展市场推广。
据了解,目前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都已经推出基于流媒体技术的“手机电视”业务。其中,中国联通在2004年5月发布了一项名为“视讯新干线”的手机视频服务与国内12个电视频道达成协议,包括中央电视台新闻台、央视4套、央视9套以及凤凰资讯台等。中国移动更是直接入股凤凰卫视,主动整合内容资源以完善其手机电视产业链。
其实不只是电信运营商,广电部门内部的不少地方势力也存在标准分歧。上海文广、南广传媒等都已经在上海、广州、深圳、东莞等地开始了手机电视业务的试点,不过其采用的则是源自韩国的DMB技术标准。
广电欲夺行业整合主导权
多方势力角逐,这是目前我国手机电视行业的现状,广电和电信部门的对立,则使得情况更加复杂。此次国家广电总局抢先推出推荐性的行业标准,在意图夺得标准先机之外,也表达出了其想成为手机电视产业链中主导力量的强烈愿望。
对于电信运营商,广电总局科技司副司长王联就曾在公开讲话中进行过“拉拢”:“我国手机电视标准坚持自主创新并出台统一标准以促进三网融合,可以利用现有的移动通信网,回传以及对用户的管理和授权,构成一个完整的移动多媒体广播网络”。
业内专家也指出,在手机电视领域,广电和电信两大阵营其实并非只能对立。如果广电主要负责节目制作和广播方式的信号传输,包括广播网络建设和运营、节目制作和发射;电信主要负责用户管理和回传网络信号,还负责协调管理手持设备终端、网络设备等产业方面的事情,以及手机电视的计费等用户管理问题。“两者之间是能够实现双赢的。”
链接
我国手机电视行业 2010年规模可达24亿元
易观国际《手持电视年度综合报告2006》显示,目前中国手持电视市场处于启动期,基于无线数字广播网络的手持电视市场仍处于试验阶段,试验地区集中在北京、上海和广东。
诺盛电信分析数据显示,2005年,手机电视用户数达到50万户,市场规模1300万元;2008年,手机电视用户数将达到5220万户,市场规模13亿元;此后,经过两年的高速增长,2010年手机电视用户数将达到9750万户,市场规模24亿元。 (DVOL本文转自:中国DV传媒 http://www.dv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