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互动电视还没有广泛认同的定义。从20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中期,美国电信公司发展互动电视以提供受众反馈、电子处理(如家庭账户)、视频点播(VOD)、网络电话和信息检索服务。到90年代末,他们开始将网络引入互动电视系统。但是,互动电视不仅是一种美国现像,90年代初,加拿大和许多欧洲国家,例如,英国、德国、瑞典、法国、意大利都尝试开展VOD业务为核心的有限的互动电视业务。即使今天,和美国情况类似的互动电视实验仍然在欧洲进行着。
从宏观的视野来看,互动电视以物理形式展现了一种发展前景,即在未来的高科技家庭中,建立系统的家庭传播系统。这种有关未来的蓝图超越了媒介的技术极限与经济可能性,而呈现出完全不同的社会——文化形式。总之,互动电视是电视的一种变体。但是,它又远远超出了传统电视。它是电信产业设计并繁衍出的成熟家庭传播系统的雏形。
要在电视中建立互动,人们需要解决两个主要矛盾:(1)电视传播结构与互动传播结构之间的矛盾;(2)电视经济模式与互动媒体经济模式之间的矛盾。首先,传统电视系统之中,控制处于中心地位,而在互动媒体中,控制在向外发展,电视系统不能适应这样的控制转移,它根本就与互动传播或互动不兼容。
电视曾被称作“白痴的盒子”,而观众则是“沙发土豆”。因此,要电视提供互动、参与性的、回复式的回路,就要使“传”“受”间传统的传播结构发生变化。
电视无处不在,所以,作为互动电视的平台,电视是一种很有吸引力的选择。因为各公司把电视作为组建互动电视的平台,互动被局限为狭隘的、重复的“VCR控制型”互动,或是机械的“按键式”选择。观众和处于电视模式下的情况一样,仍然是被动的,互动电视成了“反馈电视”。
互动电视暗含的基本矛盾是作为文化形式的互动与组织模式的电视之间存在的文化矛盾。这是一种模式冲突。互动电视需要一种在制度、文化和技术上都不同于传统电视的经营方式,因为它不再是传统的由上至下的传播媒体了。就像“互动”这名词字面的意义一样,互动电视被认为是一种新的媒体项目。换言之,互动电视需要改变电视历史上和文化上根深蒂固的中心化特征。由于这种根深蒂固的偏见,电视传播模式把互动限定为机械的“反馈”,而中心仍保持控制。在互动电视中,“互动”被人为地嫁接到电视上,而根本不考虑互动与电视之间的对立。
互动电视的技术结构
互动电视被建立成复杂的有线网(如华纳的Amex’s Qube),或微波视频网(如时代-华纳的Full Service Network,大西洋贝尔的Video-Dial-Tone),其中都结合了电脑、电视和电话科技。它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使用者控制部分;网络部分;中央控制部分。虽然互动电视系统的结构在技术细节上不尽相同,但基本的设计体系却几乎一样。在这种网络平台上,服务供应商可以传递各种不同形式的信息——视频的,音频的,文本的——并提供存储、传递、转换和其它技术。
第一,使用者控制部分起着联系使用者与系统的作用。归互动电视消费者所有的设备(CPE)包括一个终端(电视机),一个信号转换器(机顶盒),和一个接口设备(数字键盘或遥控)。电视机的任务是显示节目和界面,如主菜单。机顶盒的任务是接收信号并解码,信号包括——使用权,节目和数据——然后转化成输出信号——需求信息或多种反应——传送到中央计算机。机顶盒的作用相当于视频解码器、频道调节器、音频控制器、网络接口、基本导航和服务选择系统、计时器和安全密码器。实际上,机顶盒就是使用者能借以与系统或其他使用者相互沟通的电脑。数字键盘/遥控是用于定位、浏览和搜索储存在中央电脑里的信息的导航工具。
第二,网络的部分是由传送技术构成,例如铜线、同轴电缆和光缆。根据其战略考虑和服务计划,系统操作者采用了不同的网络结构和传送技术,例如混合光纤同轴电缆网(HFC),光纤到路边(FTTC),非对称数字用户环路(ADSL)。HFC使用光缆作为高速网的主干线,用同轴电缆或铜线作为支线。FTTC则尽量延伸光缆,使之更接近使用者一端。另一方面,ADSL通过增加带宽的方式利用现有的铜线,然后在网络的两端,即控制中央和家庭终端两方面,都增加数字转换器。
中央控制部分包括一个数据存储系统、媒体/视频服务器和使用存储数据的转换设备,提供不间断的信息流,实时的转换与传播。它可以完成各种系统控制功能,例如视频信号的压缩与存储,分配控制和信号转换,播出检查与查错,以及广告。也可以说,中央部分控制整个网络,它通过经营管理、通信协议、转换机制,使得系统和协议签署者可以进行互动(如互动节目、互动服务、视频点播),协议签署者在他们自己之间也可以建立点对点的联系(如网络电话)。
整个系统的配置是不对称的,具有一个信息的生产和分配中心以及信息接收的外围。系统操作者扮演看门人的角色而不是进入的通道。互动电视系统中的传播行为被局限为简单的点播的接口行为,使用者所生产的信息实际上只不过是一些需要和反应。系统中使用者的参与程度极低,意义也十分有限。互动电视系统的基本运作就是直接的发问——反应/要求——发送的渠道,提供机械的互动。总之,它是一种层级制的、中心化的、封闭的系统。
互动电视的机器本质
马夫德把机器定义为一种“设计用于实现特定的一系列功能的组织”。他认为,机器的目的是简化生活的复杂过程,以建立“合适的秩序与规则”。
互动电视,与其名字相反,从其结构与组织模式而言并不是一个智能系统。它不需要任何超出自己所提供的选择范围的输入信息。基本上,仍然是“向下发布命令,向上反馈”。互动电视中设立的反馈回路只是个转接器,敏感度、社会特征或多变的需求不能由此检测并反应到系统中去。在这个意义上,互动电视是一种机器,它被设计并组织以服务于事先严格确定了的目标。
虽然互动电视很好地运用了互动或互动传播,它却没能很好地为使用者所用,没能使使用者之间的互动更便利。使用者仍然被设置为互动电视系统的反应式的、同质化的消费大众。这样,互动电视不仅继承了传统电视的本质和结构,也继承了其文化和大众消费主义为导向的意识形态基础。
因为互动电视没有为新技术带来的新自由解开束缚,新媒介也就不是真正的新媒介。 (DVOL本文转自:中国DV传媒 http://www.dv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