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兴传播方式之一的IPTV,结合了广播电视媒体和网络的优势,然而技术条件成熟的IPTV却在中国迟迟得不到应有的发展,问题在于我国广播电视业和电信业彼此独立,各自为阵,竞合关系复杂。如此状况下中国未来IPTV业的发展趋势如何?本文借助对IPTV业中主要关系方的博弈分析,从错综复杂的关系中理清主线,力求对中
国的IPTV业的发展作出科学预测。
在世界科技迅猛发展的背景下,数字化时代已经到来。基于Internet的网络数字电视,即俗称的IPTV (InternetProtoc olTelevision),必将成为一种重要的传播方式。因为随着宽带网络的普及,以往所有的媒体形式都可以被数字形式所取代,媒体的本质也将发生根本的改变。现阶段我们可以看到的就是文本和超级链接正在抢占平面媒体的市场。
但是在我国,以电视机作为终端的节目传播属于广电部门所辖;Internet数字信息传输主要是电信部门负责。这样,便出现了广电和电信抢占IPTV市场问题,双方关系变得十分微妙,并出现以下一些难题:
1.广电部门在数字化时代难以垄断内容提供,同时存在渠道拓展方面的困境。
2.电信部门有垄断的网络,但增值服务的压力难免,视频内容无疑是极大的利润开发点,在内容方面需要广电的支持。
3.两大部门由于历史原因都高度垄断。
我国由于历史和政治原因,电视始终是监管最为严格的媒体之一,而IPTV的出现无疑将对处于垄断的广电行业带来冲击和挑战。找到一条能够使我国广电行业在可预见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健康发展的道路是本文研究的意义之一。
新的形势下,原来广电、电信两大行业的割据局面将被打破,并且按照行业特点重新分配组合,这个过程中主导权由谁来掌握是双方都关心的问题。通过分析,在新格局下合理地划分市场并且整合,这是本文研究的意义之二。
我国在“十一五”规划中已经明确提出要实现“三网融合”,而现在的种种情况表明,无论是在政策上还是实际操作上,“三网融合”都有很大的难度。这种难度不在于技术上,而是在于利益分配上。探讨中国“三网融合”的可能实现方式,以及各相关方的关系是本文的研究意义之三。一、博弈概述
博弈论(Gam eTheory),又称对策论,是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候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的。也就是说,当一个主体,比如说一个人或一个企业的选择受到其他人、其他企业选择的影响,而且反过来影响到其他人、其他企业选择时的决策问题和均衡问题。
博弈论的基本概念包括参与人、行动、信息、战略、支付函数、结果和均衡。
博弈论根据参与人的行动次序可以划分为静态博弈和动态博弈;根据参与人是否具备他人的信息划分为完全信息博弈和不完全信息博弈。将这两个维度结合起来,博弈就可以分为四种不同的类型: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完全信息动态博弈,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这些均为非合作博弈。而合作博弈的参与方之间存在同盟关系,面临着收益分成问题。二、博弈关系和基础假设
本文抽取中国IPTV行业中的最主要的博弈双方:广电部门和电信部门,以它们对于IPTV的控制权为讨论核心,通过对主导权归属这一最关键问题的分析,探讨中国IPTV行业未来理想的发展方向。根据IPTV行业在中国发展的不同层次,将双方的博弈关系划分为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主要研究行业垄断者和入侵者的博弈,即中国IPTV发展过程中最先遇到的问题。
第二种情况:主要研究寡头竞争时期广电和电信的博弈,也就是中国IPTV即将面临的问题。通过分析市场格局的特点,对中国IPTV行业近几年的发展趋势做出预测。
第三种情况:主要研究政策干预条件下双方的合作博弈,这是现阶段中国IPTV另一种可能的方向。
另外,博弈论分析离不开一定的数学模型,指只对研究对象本质因素的建构分析。为此,特提出以下条件假设,在此基础上开始博弈分析:
1.市场上只有广电部门和电信部门可以开展IPTV业务,构成双寡头垄断,它们采取的战略为是否部署IPTV业务,支付函数为其利润;
2.广电部门实施IPTV的网络条件充分,已经实现双向网改造;
3.电信部门可以通过自身的网络,经营以电视机为终端的IPTV业务,直接与广电部门竞争;
4.两大部门通过不同网络,在信号传输质量上没有差别(受众效用相同);
5.广电部门由于其历史原因,在节目的内容质量上要优于电信部门;
6.广电部门比电信部门更早开展IPTV业务。通过以上条件的限定,特别是第五、第六条,下面将针对行业发展中不同的阶段、不同的情况进行分别探讨。三、市场进入和阻挠的博弈模型
第一个阶段是分析在广电部门已经占领市场,电信部门试图入侵的情况,这是在现实情况下很容易发生的。
如哈尔滨等现已部署了IPTV的城市里,电信部门无不跃跃欲试,试图绕开广电部门自立山头。如果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这些城市就会出现这一种局面。
通过模型分析,我们看到,电信部门作为市场的进入者,只要能够承受一定的经济压力,总归是能够进入市场的。2005年中国广电部门总的收入为888.76亿元(含财政拨款123亿)①,而同期电信部门的收入保守数据也在10000亿元以上,两者不在一个数量级之上。电信部门要想进入广电的市场领域,目前唯一的限制就在于政策。
目前传媒领域呈现出三种不同的态势:平面媒体方面,虽然仍然受到刊号等牌照的制约,但基本上市场已经完全放开,这一点杂志最明显;传统电子媒体方面,国家广电部门还是牢牢控制,是传媒行业的重头;新媒体方面,呈现出山头林立的混乱局面,特别是在网络上,各种形式的信息内容都存在,从文本到音频视频,发布权在每一个受众手里,传统的控制权等已经很难应用。在网络等新媒体领域,电信部门无疑是最大的后台,凭借自身的网络优势,电信控制了几乎所有的有线和无线数据传输业务,将广电的网络局限在仅传播有线电视信号这一种功能之上。这种不对等的竞争之所以还能继续下去,原因就在于广电部门拥有垄断特权,承担国家唯一宣传工具的职责,而在硬件和资本方面,已经远远不能和电信部门相比。因此,在可预见的将来,电信部门将不可避免地将服务触角伸向视频业务,这在世界范围内已经实现。就中国目前的国情而言,IPTV只是其一个突破口。
具体措施上,电信部门进入IPTV行业可能会选择的方法之一,是寻找合作关系较好的广电部门(如上海电信和文广集团),以自己的网络传播合作方的内容;但最终电信会渴望垄断产业链上游,集成内容甚至自办节目。随着现在传媒行业中第三方的内容制作公司越来越多,且很多都成规模,电信部门的选择余地很大,通过入股或收购等方式实现上游整合也很方便。四、两网并行条件下的竞争博弈
这一段博弈分析是关于在电信部门进入IPTV行业之后,如何在市场上和广电部门直接竞争的。现在看来,这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实际情况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这里仅从理论上单纯考虑内容质量对于双方的影响,进一步分析双方在行业中的地位。
根据博弈模型分析,可以看出,随着“免费收视”在中国的逐渐消失,IPTV行业是能够给参与方带来预期利润的,关键在于双方就市场前景的判断能否实现合理和科学。尽管广电部门在节目内容这一块上有优势,但电信部门的市场空间依然广阔,况且还不考虑电信部门主力培植内容制作这一增值业务的可能。据悉,近期中国移动入主了凤凰卫视,成为其第二大股东,在可以想见的未来,行政因素无法完全阻挡客观规律的实现。中国IPTV行业广电和电信两部门的关系可以概括如下:
在IPTV市场尚不成熟和充分发展的情况下,适当拉开节目内容品质差异,满足不同层次用户的需求,有利于广电和电信双方都能获利;在IPTV市场处于成长阶段的时候,只有缩小两者之间的品质差异,共同培育市场,才能使双方的利润都增加,对中国的IPTV行业的发展也有好处。五、双方合作竞争博弈
这一部分的博弈分析主要立足于中国IPTV行业的现状。一方面,电信部门受到政策限制无法合法地开展大规模IPTV服务;另一方面,广电部门受到技术和财力的限制无法有力地推广IPTV。因此两部门的合作成为行业竞争不可避免的阶段之一。
博弈模型分析过程是从概率入手的,但事实上,广电部门参与合作的最小概率与电信部门参与合作的预计收益有关,反之亦然。而预计的合作收益,是博弈各方事先计算的,可以看作是已知的。所以实际上分析的过程是各方从预期收益入手,计算得出一个概率值,把这个值和对方参与合作的最小概率比较,当后者大于前者时,合作就是可以接受的。利用这一点可以准确地判断合作的时机。
博弈双方除了保证自己的既有利润外,采取合作后能够平分因合作而增长的利润部分。IPTV市场上只有广电和电信两个部门在竞争,在可交换性的假设前提下,增值部分利润的分配结果必然是各得一半。六、我国IPTV实现方式分析评价
通过分析我国IPTV行业里面的主要博弈关系,可以看出在政策约束之下,电信部门作为一般参与者投入IPTV市场还是有阻碍的,广电部门在这一新领域并不占有完全的优势。要保障广电部门和电信部门的独立地位,又要开展IPTV业务,目前国内可以采取以下的方式:
1.广电部门独立组网
在广电数字化的大背景下,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改造势在必行,其中也不乏大规模的双向网络改造。目前在上海等双向网改造较好的地方,利用有线电视网实现互联网功能的“有线通”已经比较普及。基于这种网络的IPTV,是完全有可能在数字电视的基础上实现的。
优势:广电部门可以将新技术应用于数字电视中,与互联网结合同时也巩固了电视在各类媒体中的地位。
劣势:双向网改造成本巨大。另外,目前有线电视网“省网整合”的难度也很大。在含地级县市的省,各市的有线电视网都是由各市独立承担建设和维护的,而有线电视网要转变成互联网,必须要求最大范围的覆盖,要求至少以省为单位整合网络,才能得到规模经济的结果。但这样做就必然触及到各市的利益,而上海、北京等直辖市则不存在这种问题。这也就是目前数字电视仅在部分城市试点,而尚未推广开的重要原因之一。
2.广电和电信部门联合组网
类似“杭州模式”,联合组网也是IPTV实现的重要方式之一。以现有条件来看,IPTV的互联网功能尚比较简单,完全可以通过现有电信部门的双向网络实现;而IPTV的广播功能则可以通过目前的有线电视HFC网实现。这也是目前最适合中国国情、最经济的IPTV实现方式。
优势:联合组网节省了大量的成本,避免了重复建设,也使广电和电信两大部门联合了起来,既不互相渗透,又能通力合作,给受众带来质优价低的IPTV服务。
劣势:双方利益分配成为难题。“杭州模式”之所以能够成功,关键在于杭州广电是杭州网通的股东,两大关联方进行合作,才能保证成功。而在我国很多地方,广电部门和电信部门之间关系并不密切,即使这样的合作能够成形,日后利益分配上也会产生矛盾。
3.广电和电信各自组网
这只是一种假设的情况,如果政策、法律法规等条件允许,广电和电信部门有可能各自独立组网,如第四节表述的一般。尽管现在看起来这种可能性不大,但是在《电信法》出台之前,特别是在“三网融合”正式实施之前,仍然无法排除这种“小融合”的可能,即电信部门先渗透到广电行业中。
优势:双方互相竞争,能够给受众带来更丰富的内容和更实惠的价格。同时,这种竞争将不可避免地延伸到所有的信息传播领域,将有可能带来中国电信业、新闻业等相关行业的一次革命性的转变。
劣势:双方各自组网造成成本的提高、网络资源的浪费。当内容不再由媒体一家提供的时候,对媒体的管理监督就很难实施,这也是对现行管理体制的挑战。另外,这种不对等的竞争很有可能造成广电部门的失利。我国的传媒产业长期以来依靠政府扶持,基础并不雄厚,市场竞争能力差。传媒比起电信这个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还是有很大的差距,放开一个小口子都有可能造成很严重的结果。②■(作者分别为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副教授童清艳 、硕士生王卓铭)
(DVOL本文转自:中国DV传媒 http://www.dv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