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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广告——推开中国广告业的下一道门
2007/11/22 22:52:47
 

  近几年,中国互联网以极其迅猛的速度发展,增长迅速的网民队伍为网络营销广告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从1997年3月中国出现第一则商业性网络广告(广告主为英特尔)至今,中国的网络广告一直保持快速发展势头。

  艾瑞最新调研结果显示,2006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整体规模(包含搜索引擎)已经达到60.5亿元人民币,占整体广告市场比重的3.8%,1998年至2006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的年度复合增长率达到79.3%,增速之快已经远远超过传统的广告形式,预计2007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将突破100亿元大关。

  网络广告价值凸显

  网络广告之所以如此受青睐,主要源自其有别于传统广告的独特优势:

  新媒体优势 丰富的媒体内容和应用以及互动性、多层次、更新鲜的表现效果与技术。

  时空优势 网络广告的传播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它通过互联网把广告信息24小时不间断地传播到世界各地,只要具备上网条件,任何人在任何地方都可以阅读广告内容。

  受众人群优势 高学历、高收入、高消费能力的都市人群为网络广告受众的主要特征。

  互动优势与定向优势 尽管传统广告铺天盖地,但并没有对受众进行定向和分类,受众只是被动地接受广告信息;而网络广告是一种以消费者为导向、个性化的广告形式,它将广告信息分门别类地投放在不同的栏目中,使得企业能够进行分众式精准营销,同时还能与消费者产生交流和互动。

  价格优势 网络广告的费用大大低于传统广告,其平均费用一般仅为传统媒体的3%,与报纸和电视广告相比,网络广告在价格上极具竞争力,这对于既想扩大市场,又缺少资金用于大量广告投放的中小企业尤其具有吸引力。

  总之,网络媒体作为继传统四大媒体(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之后的第五大媒体,其快速发展正不断地推动传统营销的变革,以网络媒体为载体的网络广告必将在未来中国网络经济中释放出巨大能量,网络广告的价值也将在企业市场营销过程中日益凸现。

  如何实施网络广告的有效投放

  网络广告对消费者的有效性、成本效益及个人化沟通的能力,已经没有人再持怀疑态度,而 “如何实施网络广告的有效投放”成为网络营销探寻的热点。信息爆炸、消费方式的碎片化,使得媒体投放面临更多的选择,购买更多的广告?NO!广告商考虑的是如下两个问题:如何寻找受众对象,选择媒体投放?如何检测和评估网络广告的投放效果?

  网络营销向精准营销靠拢,分众已经成为网络广告的关键词 不同的网络媒体有不同的受众对象,所以媒体的选择对网络广告的最终效果影响很大,由于网络广告都是在特定的网络媒体发布的,而这些网络媒体的用户主体一般都具有一种或两种鲜明的属性特征,因此,广告主在投放这些广告的时候往往能够做到有的放矢,根据广告目标受众的特点,针对用户的不同兴趣和品味投放广告,实现分众式广告投放策略,帮助企业实现精准营销。因此,建立可跟踪监测的庞大数据库,对消费者进行个性化的深度分析,按广告主需求锁定目标受众,进行一对一传播已经成为网络广告媒体选择的发展趋势。

  广告主在进行网络媒体选择的过程中,通常需要考虑以下三点:网络媒体覆盖的人群规模如何?网络媒体的用户粘性如何(访问次数、浏览页面数、有效浏览时间等)?产品的潜在消费群体与网络媒体的契合度的高低如何?前两点已经普遍受到广告公司和广告主的关注和重视,但如果要真正实现网络的精准营销,第三点则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不同的网络媒体或频道对广告主的潜在消费群体的影响力大小是不同的,只有准确地获知各网络媒体或频道对细分用户影响力的大小,才能够帮助广告主选择与其潜在消费群体契合度最高的媒体或频道,目前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有很多,例如利用TGI指数衡量网络媒体或频道对细分用户的影响力大小就是一种有效的途径(TGI>100通常认为该类网络媒体或频道对细分用户具有影响力)。

  总之,网络媒体的互动、分众等特点已经直接影响到广告主营销策略的转变,广告的投放策略已由大众化向分众化转移,分众已经成为网络广告的关键字。

  效果为王,按效果付费的营销时代来临 传统媒体广告的发布者无法得到诸如有多少人接触该广告的准确信息,因此只能大致推断广告的投放效果。而网络广告的发布者则可以通过公共权威的广告统计系统提供庞大的用户跟踪信息库,从中找到各种有用的反馈信息。但是,虽然网络广告为广告投放效果的准确评估提供了可能,目前在网络广告的收费模式以及投放效果评估模式方面仍处在不断探索阶段。

  一般而言,网络广告的收费模式主要有:按每千印象计费(CPM)、按点击计费(CPC)、按销售计费(CPA)、按时间成本计费(CPT)等,不同的收费模式对广告主和网络媒体最终产生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广告主更偏好CPC、CPA收费模式,但如果广告主完全以CPC、CPA的数据去衡量广告效果的话又会有失偏颇,而CPT的收费模式看似对网络媒体更加有利,但实际上按效果付费(CPC、CPA等付费模式)才能真正实现网络媒体的收入最大化。很多人误解为广告收费模式的选择是广告主与网络媒体之间的一种博弈,而实际上他们之间完全可以促成共赢的格局。

  为什么说按效果付费是未来网络广告的必然趋势?我们可以从这种收费模式的“公平性”与“合理性”两个方面加以探讨。

  首先是按效果付费的“公平性”,CPM和CPT目前是最受网络媒体欢迎的收费方式,因为无论广告效果如何,只要该广告被播出,网络媒体就一定可以获得收入;而与CPM、CPT只重显示数量,不重显示质量的思路不同,按效果计费只对有效的显示收费,根据受众对广告发生兴趣后的不同反应,又分为按点击付费(CPC)和按销售付费(CPA),此种收费模式对广告主有利已经不容置疑。这里值得思考的是,这种收费模式对于网络媒体来说同样可以实现网络媒体广告收入的最大化,例如双方采用CPC收费模式,网络媒体可以根据自身频道用户主体的特点在恰当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广告组合投放安排,由于该频道的用户主体与广告主产品潜在消费群体的契合度相对较高,从而可以极大地提高广告的点击次数并很可能转化为购买行为,尽管这种计费方式对于网站的运营有一定的风险,但若广告投放成功,其广告收入远比按CPM、CPT等计费模式的广告收入大得多,因此“按效果付费”的收费模式对于广告主和网络媒体双方而言,可以同时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实现共赢。

  其次从“合理性”角度来看,广告主的目的是通过网络广告的投放实现产品收益的最大化,而网络媒体则是实现自身广告收入的最大化。采用“按效果付费”的收费模式,广告主之间的竞争以及网络媒体之间的竞争均趋于完全竞争,广告主产品营销更精准、网络媒体广告投放安排更科学,网络广告市场的效率将得到极大改善,广告主与网络媒体之间的利益将实现共赢。总之,随着网络广告在中国的深入发展,以及广告主和网络媒体精准营销能力的进一步提升,未来网络广告形式必将趋于多元化(如竞价排名、富媒体广告和视频广告在未来的发展潜力巨大),网络广告的投放策略、收费模式以及广告投放效果的评估也必将走上新的台阶,网络广告将面临更大的发展机遇。

                 作者系艾瑞咨询公司分析师

(DVOL本文转自:中国DV传媒 http://www.dvol.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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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陈东    来源: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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