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互联网视频网站备受煎熬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终于有了进一步的说法。昨天,广电总局与信产部就2007年12月29日联合发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对媒体做了解答,这让一个多月以来笼罩互联网视频网站的乌云“一扫而空”。
“国资”条件不约束现有网站
广电总局表示,《规定》发布之前依法开办、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可重新登记并继续从业;《规定》发布之后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必须符合《规定》第八条所列的条件。
其中提到的第八条主要是指《规定》要求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必须“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
广电总局已经在2004年7月6日颁布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机构,不得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此前的《规定》把从业资格规定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
广电总局和信产部对“新规”的进一步明确,则意味着目前正在运营的大部分合法视频网站都不受“国资”条件的限制,只要重新登记即可继续经营,只是视频类网站的门槛将被大幅度提高,从1月31日起,新进入者必须符合“国资”条件才可提供服务。
市场现有300多家竞争者
在两部门发布了“新规解读”之后,现有的互联网视频网站从业者以及已经投资了视频类网站的风险投资商们着实松了一口气,“新规解读”得到了现有从业者的热烈欢迎。
“这对目前的视频网站来说是利好。”酷六网CEO李善友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优酷网相关负责人也认为,这个行业未来将走向规范发展。
目前,中国有超过300家的视频类网站,总共获得的风险投资金额接近2亿美元,如果强制执行“国资”的限定条件将对互联网视频产业以及相应的风险投资产业带来重大损失。
李善友还认为,由于对后进入者设置了严格的门槛,目前这些视频网站牌照已经增值。目前很多国内外互联网视频巨头如Google旗下的YouTube、百度等都没有涉足这一领域,未来如果要进入的话,只能与国资合资或者寻求收购现拥有牌照的企业。
互联网分析师吕伯望认为,“新规解读”只是对内容进行了规定,由于现有牌照已经基本够用,从业资格审批权起不到太大作用,如此看来,《规定》对目前的视频网站行业影响很小。
易观咨询分析师认为,虽然现有网站优胜劣汰的并购和重组将加剧,但新规提高进入门槛,一定程度缓解了现有网站面对新进入者的压力。
(DVOL本文转自:中国DV传媒 http://www.dv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