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多家网站已获得国家广电总局批复,被允许在手机平台开展3G移动视频业务。这意味着国家有关部门正将手机视频纳入监管轨道。
记者证实,得到广电总局批复的有中央电视台、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国际广播网、乐视网等多家网站。 http://www.sarft.gov.cn/articles/2008/12/19/20080618094603550698.html
此前,广电总局已出台并颁发《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也就是业界俗称的视频牌照。记者在国家广电总局网站上看到,已有中央电视台等298家机构获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这两个牌照是否合一,广电总局尚没有定论。在该决定最后出台前,申请开展手机视频服务的单位将得到一个批复文件,然后在两个月内持原《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到广电总局办理许可证换领或增值专项手续。另外,公安部等五部门日前再次联合发出通知,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利用手机传播淫秽视频的违法犯罪活动。
(DVOL本文转自:中国DV传媒 http://www.dv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