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DV动态 | 数码产品 | 视频采编 | 网站建设 |
【收藏DV】
  最近3月排行
·《等待大的》大的要来了,我先润了
·曼德拉效应
·备忘:无人机相关知识
·数字经济产业五大类
AVS+技术应用实施指南发布
2014/5/2 12:48:16
 

  为推进AVS+自主创新技术在广播电视领域的产业化应用,以应用促进产业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发布《广播电视先进视频编解码(AVS+)技术应用实施指南》。《指南》按照“快速推进、平稳过渡、增量优先、兼顾存量”的原则,明确了分类、分步骤推进AVS+在卫星、有线、地面数字电视及互联网电视和IPTV等领域应用的时间表。

  卫星传输分发数字电视:自2014年1月1日起,各电视台新上星的高清数字电视频道应采用AVS+;在2014年12月31日前,已上星的高清数字电视频道应转换为采用AVS+标准。

  卫星直播电视:卫星直播高清数字电视频道视频应采用AVS+标准,在2014年5月31日前,进行直播卫星高清频道开路技术试验;自2014年7月1日起,开始部署支持AVS+高清解码的直播卫星户户通机顶盒。

  地面数字电视:自2014年7月1日起,除已批准的7个AVS地面数字电视试点城市地区外,地面数字电视高清视频应采用AVS+,新部署的地面数字电视机顶盒应支持AVS+标准解码。

  有线数字电视:自2014年7月1日起,有线数字电视网络内新部署的高清机顶盒应支持AVS+解码,有线数字电视网络中新增加的高清频道,视频应优先采用AVS+标准。

  互联网电视和IPTV:自2014年7月1日起,具有IPTV和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牌照的企业,应将自有平台的新增视频内容优先采用AVS+编码格式进行传输、分发和接收。自有平台上存量视频内容应逐步转换为AVS+编码格式。IPTV和互联网电视终端应同步具备相关格式的接收和解析能力。

  《指南》对加快实现AVS+技术端到端的应用推广、推动AVS+标准在广播电视领域的应用、带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快自主创新AVS标准产业化和推广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于2012年年初共同成立了AVS技术应用联合推进工作组。两部门密切配合,先后召开了多次会议,组织产业部门与应用单位做好对接,共同开展技术优化、产品开发和应用部署工作。经过两年的努力,联合推进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AVS+标准(AVS的优化标准)的相关技术和产品日趋完备成熟,基本形成了从芯片、前端设备、接收终端到应用系统的完整产业链。2013年3月,基于AVS+标准的3D节目在中央电视台卫星电视频道试验播出。2014年1月1日,中央电视台六套高清节目采用AVS+标准开播。

(DVOL本文转自:中国DV传媒 http://www.dvol.cn)

欢迎关注微信公众账号:手机烟台(mYantai)

 

  上一篇:m4a音频文件格式
  下一篇:H.265标准下视频软解与硬解的对比分析
      更多...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数码在线网站 DV OnLine©  鲁ICP备1201632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