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访人 清华新闻与传播学院崔保国教授———
记者:《传媒蓝皮书》数据显示2004年中国传媒产业整体市场规模已达3270亿元人民币。2003年有关机构发布的中国传媒业广告收入是1078亿,二者相差甚远,对于传媒产业统计方法和分类标准是什么?
崔保国:目前国际上尚未形成统一的传媒产业定义和划分标准,我国传媒产业的行业分类及统计体例长期以来也没有形成规范系统。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传媒产业被归类于文化产业门类,并且是文化产业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记者:您认为传媒产业究竟由哪些产业构成?
崔保国:传媒业的产业构成,各个国家统计标准也仅存在一个大致的共识。由于中国传媒产业统计的缺陷,长期以来纳入公共视野的一般是四大传统媒体(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的广告收入,它们和广告公司共同构成了中国广告经营额,2003年中国广告经营额为1078亿元人民币,这也是“中国传媒年入1000亿元”等报道的来源所在。
另一方面,中国传媒产业核心层包括报纸广告、电视广告、期刊广告、广播广告、广告公司、有线电视收费、图书出版、报纸发行、期刊发行、电影票房、音像制品、手机短信、上网费、游戏等14类,这些传媒产业核心层产值规模已经超过3000亿元,2004年产值规模约为3270亿元。
(DVOL本文转自:中国DV传媒 http://www.dv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