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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S取代MPEG4 中国企业每台DVD专利费只收1元
2005/6/9 16:23:18
 

  不管中国DVD厂商怎样降价血战,交给外国的专利费一分也不能少,残酷的竞争让中国DVD企业几乎无利可图---类似的困境在中国家电业普遍存在。这也是政府痛下决心,要做中国自己的标准的原因。

改变中国家电命运的一博

   近日,一项与电视、DVD、3G手机等关系密切的中国标准AVS正在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的审查之中,知情人士透露,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已经与AVS标准工作组座谈沟通几次,AVS通过审查成为中国标准将是不远的事情。

   在标准接受审查的同时,一家为运作标准而组建的公司-联合信源,也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中。这家由中科院、广电部和富邦科技等联合组建的公司将负责AVS的具体商业运作。 “AVS是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批下来后,对中国企业每台DVD只收一元钱。” 业内专家认为,中国标准AVS的出世将会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家电企业为专利费提心吊胆过日子的现状。

DVD收费风波

  如果不是两年前那场闹得沸沸扬扬的“DVD专利费”事件,AVS也许不会出世,中国DVD企业将仍然生产基于MPEG2标准的DVD,市场除了各个厂商的激烈竞争外大家都可以相安无事。

  也许几年后回过头来会发现,国外厂商举起专利大旗闹出的DVD专利费事件对他们手中的标准——MPEG2而言,是改变的命运的关键性事件。

  2002年1月9日,深圳普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运往英国Fe lix-towe港口的3864台DVD,被飞利浦以我国DVD生产厂商未经知识产权认证为由通过当地海关扣押。此时,该公司有10626台DVD已运往欧洲,16668台DVD已发往码头,14000台DVD即将出货。

  紧接着,惠州德赛视听科技有限公司于2002年1月18日及22日出口到德国的5850台DVD播放机,2月21日也被当地海关扣关3900台,另外的1950台可能尚未报关。据德赛方面称,他们直接与飞利浦公司联系,希望缴纳这笔专利费以提货,但被飞利浦公司拒绝。

  飞利浦对此事做了自己的解释:依据欧洲议会第241/1999号法案(修订后为第3295/94号),飞利浦公司向欧盟的数个国家海关请求对未经授权的DVD播放机、DVD光碟机及DVD光碟片进行边境扣货程序,该法案扩及侵犯专利的货物。

  飞利浦声称,凡是将DVD播放机、DVD光碟机及DVD光碟片进口到欧盟国家的公司,应于下订单之前,先行确认这些DVD产品是由合法授权的制造商所生产,以免遭到当地海关扣押,经合法授权的制造商名单可以在它们公司网站上获得。

   经过一个多月的协商,3月6日,该事件终于有了结果:在英国被扣的中国DVD已放行,解决的方式是被扣厂家向飞利浦等公司交专利费。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同年3月8日,6C向中国电子音像工业协会和100多家中国DVD企业发出最后的书面通牒:将直接与中国各个厂家谈判,并通过律师函“请”各个中国厂家务必在3月31日前与之达成协议,否则6C将立即向有关法院提起诉讼。

   6C是1995年,日立、松下、三菱电机、时代华纳、东芝、JVC六大DVD技术开发商结成联盟,它们与其他集团一起最终确定了DVD标准。1999年6月11日,该联盟宣布,6C拥有DVD核心技术的专利所有权,并宣布向DVD整机生产厂家征收产品净售价的4%或每台4美元的技术专利使用费,向DVD解码器征收净售价的4%或每台l美元的技术专利使用费,向DVD光盘征收每碟7.5美分的技术专利使用费。世界上所有从事生产DVD专利产品的厂商,必须向6C购买专利许可才能从事生产,且允许生产厂家一次性取得6C专利许可证书。

  据6C声称,两年之间,他们曾和中国电子音像协会进行了9次谈判,但是结果均告破裂。破裂的原因是6C要价太高。根据当时对方的报价,国内厂家每生产1台DVD播放机,至少需向国外厂家缴纳100元-200元的专利费,而每生产一张DVD光盘也要缴纳0.7元的专利费。据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视听产品分会陈祥秘书长介绍,专利费用将占到DVD播放机和碟片成本的20%~25%左右,这样国内DVD生产厂家会无利可图。

  经过了艰难的谈判,4月19日,6C按照中国电子音像协会确认的企业名单,与这些DVD生产企业签订了专利许可合同。

   但是事情并未完结,6C规定,2002年全年外销DVD每台收4美金专利费;2003年1月1日之后,外销和内销的具体收费标准则尚在与中国电子音像协会的谈判中。

   一位了解内情的人士介绍,在中国DVD厂商使用一些专利时,国外这些专利持有厂商通常都会采取睁一眼闭一眼的态度,但是暗中收集证据。等到证据充分,则直接把中国DVD厂商告上法庭。中国企业由于没有自有技术,通常都会处于被动交钱的地位。

痛下决心

   国外厂商所掌握的DVD专利技术主要指MPEG-2,一项视频编解码技术,广泛用于DVD、数字电视等等消费电子中。中国厂商每年生产的DVD大概占到世界总量的50%左右,而DVD的利润本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就越来越薄,再加上高额的专利费,中国厂商的境地只能是越来越窘迫。

  专家介绍,就是2002年的这场风波让政府痛下决心,要做中国自己的标准。2002年6月,由中科院计算所牵头,包括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富邦科技、上海光电集团等成员在内的中国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技术标准工作组经信息产业部批准,正式成立了。

  标准工作组的组长是曾经担任中科院计算所所长的高文,高文同时是MPEG组织中国专家团团长,业内人士认为,高文作为国内学科带头人具有国际对话的能力和资格,而且他非常了解MPEG技术,这对于研发自己的标准非常重要。因为MPEG中包含了数以百计的专利,如何真正避开掌握在国外厂商手中的专利至关重要。

  经过了一年多的研究,2003年底,标准工作组将AVS正式提交到信息产业部和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在等待审批的同时,为运作AVS而成立的公司联合信源也正式开始筹备。

  专家介绍,AVS目前正面临着一个难得的机遇:目前被DVD厂商广泛应用的MPEG-2是1994年推出的,在技术上已经逐渐落后。MPEG组织正在考虑以MPEG-4替换MPEG-2,但是,MPEG-4有可能收取更高的专利费,这对我国DVD厂商来说,显然是更加难以接受的。从技术层面来说,使用AVS与使用MPEG-4达到的效果一样,但是AVS降低了芯片实现的复杂度。

  标准工作组专家介绍,AVS不仅仅用于DVD中,还可以用于VCD、数字电视、3G手机中,只要与视频有关的东西,AVS都可以广泛应用。

  而广电总局制定的“十五”计划中规定:到2005年,全国数字电视用户要超过3000万,2008年,北京全面使用数字电视,2010年,全国要全面播放数字电视,2015年,全国将停播模拟电视。

  国家大力促进数字电视的发展,也为AVS提供了市场机遇。富邦科技所作的可研报告显示:从2005年开始,我国未来十年内将有4亿台电视需要更换成数字电视,每年的包括DVD、VCD在内的家用音视频产品的销量超过1000万台。

  显然,如此巨大的市场,政府已经不想拱手交给国外厂商了。

市场瓶颈

  目前联合信源的占股比例还没有最后确定,因为不断有企业和机构希望加入进来。目前,富邦科技大概占股35%,是最大的股东。

   专家称“每台使用AVS的电视、DVD终端,只收一元钱专利费。”,“一元钱比国外厂商的几美元要低的多,对终端厂商来说,每台机器多一元成本也是可以承担的。”

  富邦科技经过测算,即使只收一元专利费,未来十年AVS家用终端国内销量平均不会低于4000万台,那么联合信源每年的专利收入将在4000万左右。

   专家认为,从技术标准到应用实现,AVS还有一段路要走。AVS目前的参与者仍然以研发为主,在应用方面或多或少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国际MPEG组织目前已拥有300多名成员,包括IBM、Sun、BBC、NEC、Intel、AT&T等世界知名公司都为其每一个版本的新标准做出了巨大贡献。这些企业不仅具有非常高的研发水平,更重要的是他们才是标准的真正应用者。他们的每一条意见和建议,都代表了新标准在未来的产业化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这与MPEG取得的巨大成功密不可分的。

  据了解,目前已经有90家单位成为AVS会员,但是国内家电厂商很少,只有TCL、海信等寥寥几家,而松下、三星、LG、索尼等国外厂商反而都在会员之列。有意思的是,电脑和手机厂商似乎对AVS更为感兴趣,在AVS的会员单位中,电脑、通信厂商的数量远远高于家电厂商。目前国内家电厂商大都在观望、等待AVS被批准为中国标准。

  看来,中国标准是否能被市场认可,中国厂商能够在未来不再受制于国外厂商,能否吸引到更多大厂商来共同突破市场瓶颈是关键环节。
(DVOL本文转自:中国DV传媒 http://www.dvol.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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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张陆煜    来源:华商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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