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DV动态 | 数码产品 | 视频采编 | 网站建设 |
【收藏DV】
  最近3月排行
·赤马劫
·985、211、双一流
·许小年:碎片化信息让人变得无知,要少看手机多读书
·上了大学也没体面工作,我们是否还要上大学- 附一组数据
·许小年:浅析日本失去的30年——兼评“资产负债表衰退”
·高中英语-单词表
·常用网管软件下载,持续更新中...
“网络实名制”试推行 QQ投石激起水花一片
2005/7/29 21:50:07
 

  网络实名制,你准备好了吗?

  7月1日,韩国信息通信部宣布:将从今年10月份开始在韩国全境实施互联网"实名制"。也就是说,韩国的网民们要用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并通过验证后,才能在各网站的留言板上(BBS)留言。随后,7月20日,中国最大的即时通讯公司腾讯公司发布公告称,根据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网络公共信息服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QQ群的创建者以及管理员将于近期开展实名制登记工作。

  QQ群的创建者和管理员实行实名制的举措被看成是中国全面推行互联网实名制的序幕,"网络实名制"很可能被推广到所有的互联网领域,这立即引起各方关注,网民、专家以及业内人士对网络实名制纷纷发表观点,或反对或赞成,一时之间众说纷纭。

  【回顾】

  “网络实名制”争执由来已久

  上世纪90年代末期,网络上也曾出现过有关“实名制”的言论,但当时并未产生多大影响。真正引发影响并产生广泛争议的是在2003年,清华大学教授李希光建议人大禁止网上匿名,推行网络实名制。此事经报道并在网络上传播后,争议顿起,其间不乏支持意见,但反对之声似乎更隆。后来有媒体称:最终李希光以“禁止网上匿名是非常不现实的,在法律上和技术上都行不通”为“结束语”挂起了免战牌,此事的争议似乎告一段落。

  然而,“网络实名制”的争议暂时结束了,但却在更实际的操作上得到了落实。

  一年后,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网络管理工作的意见》中,“网络实名制”被正式写进了文件:“高校校园网BBS是校内网络用户信息交流的平台,要严格实行用户实名注册制度。要加强对校园网BBS的规范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删除各类有害信息。对有害信息防范不力的要限期整改,对有害信息蔓延、管理失控的要依法予以关闭。”随后,清华大学水木清华BBS被教育部树立为高校BBS向实名制校内交流平台转变的典型。随后,北京大学未名、南京大学小百合、复旦大学日月光华等高校BBS都开始按照实名制进行操作。

  有关人士向晨报记者介绍说:“虽然大学校园内BBS实施‘实名制’也引起很多人的讨论,但其范围还主要集中在校园内。但此次深圳公安局要求腾讯公司QQ群的创建者和管理员实行实名制的做法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了社会上的强烈反应。”

  【展望】

  腾讯:“实名制”是未来趋势

  昨日,记者从腾讯公司获悉,目前腾讯公司正在进行QQ群创建者和管理员实名登记工作。这一工作是按照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网络公共信息服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指示进行的。这样做的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网络公共信息服务场所信息安全管理,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公共信息服务场所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预防和坚决制止网上有害信息的传播。

  腾讯公司解释说,此举措仅仅是面向QQ群组聊天的创建者和管理员,普通用户不受任何影响。也就是说,此举措只要求QQ群组聊天的创建者和管理员实施“实名制”,而普通的QQ用户还是不用实行“实名制”。据透露,QQ群组聊天的创建者和管理员的“实名制”操作仍然处在探索阶段,需要不断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腾讯目前仍在与深圳网监共同进行前期准备。

  “灰色地带”早该管管了

  虽然这次“实名制”还被限定在“QQ群组的创建者和管理员”范围之内,但腾讯有关方面向晨报记者明确表示:“实名制是未来趋势,腾讯支持按照国家制订的法规,对待公众信息平台采用实名制。”

  虽然对于“网络实名制”一片反对之声,但是也有不少网民对这一举措表示了赞同。有网民甚至发出了“是该管理一下了,否则网络会成为不受管制的灰色地带!”的呼声。

  某论坛“斑竹”(版主)李小姐向晨报记者透露说:“我们论坛一再要求网友不要发表淫秽图片、淫秽文字,不要进行人身攻击、散布虚假消息,但总是有许多网友不听劝告。把他的文章删了,他再发;就是把他的

  ID给删除了,他可以再重新注册一个。如果实施‘实名制’,我想他们就没有那么猖狂了,我相信论坛也就好管多了。”


   在天涯论坛上,一个名叫“李镇涛”的网民直接发帖表示:网络实名制是互联网改革的基石!该网民在文章中称:“目前中国互联网的乱象,有一大部分起因于匿名制的缺失,而网络实名制就是治疗这个乱象的良药。也因此我倡议全面推行网络实名制,就是希望还给中国一亿网民干净优良的互联网。”这位网民在文章的最后还提议用了这样的签名档:李镇涛身份证号码:3602031959092925**———好公民发帖请用真实姓名以示负责。

  但是,记者在网上看到,支持“网络实名制”的帖子常常会招来无数的“板砖”(反对的跟帖)。例如上文提及的“李镇涛”在发帖后便遭到网民一致狂骂,甚至有“好事”的网民去查证了“李镇涛”的身份证号码,发帖称根本不对;另外根据“李镇涛”提供的个人资料信息,他的名字也是假的。

  搜狐副主编戴金胜认为,论坛里面的确存在很多虚假及不良信息,很多网民的素质并不高,不能对自己在网络上的言论像在真实生活中那样负责。如果实施网络实名制,可以增强网络的公信力和真实性。但是为了保证网络言论的丰富性和多样性,有关部门还应该出台相关的配套制度,从而更好地保障网民有发表自己言论的权利。

  【法律专家】

  从法律角度上来讲还不适宜推行

  昨日,著名网络法律专家于国富在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实行实名制的原因,最主要是为了防止匿名在网上散布谎言、制造恐慌和恶意侵害他人名誉的一系列网络犯罪。但对于‘网络实名制’应该采取分别对待的态度,不要出现‘一刀切’的情况,应该视具体情况而定。在某些范围,某些领域可以尝试网络实名,而在一些BBS应该保留匿名的权利,如一些人只是为了聊天,侃大山类的社区或论坛就不必实行实名制,毕竟大家都不会把说的话当真。”

  于国富说,其实我们国家的实名制在不断地而且是坚定地推行当中,因为实名制是有一个过程的。但从法律角度来讲,目前在我国实施网络实名制还不适宜,至今我国在网络实名这方面还没有立法。而就现在而言,我国公民法律意识总体还是比较淡薄,这也难以保证网络实名制能顺利推行。

  于国富认为,在实施“网络实名制”后,对“网络犯罪”的认定也存在着问题。他分析,目前对网络犯罪的取证大致都根据技术特征如IP地址,个人ID等。而ID是不具备法律效力,只能作为取证的依据。实行网络实名制后,个人注册的ID也就等同于个人身份证的效用,具有了法律效力。一旦有人用别人的ID签了合同,造成犯罪的话,怎么取证判定也是个问题。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就可以根据照片、笔迹等来判定。

  “目前来看,对于网络实名制后造成网络犯罪还是无法可依的,所以这不仅是一个单独的制度就可以解决的。”

  新浪投票:7成用户反对

  昨日,记者采访了众多网民,多数网民表示了对于“网络实名制”的反对。在各大网站的论坛中,反对“网络实名制”

  的帖子也是“铺天盖地”。新浪的一次网络投票显示,曾有7成用户对QQ群组“实名制”表示反对。

  持反对态度网民部分观点:

  ·“网络实名制”将限制一些网民在网上发言的积极性,很多想说的话就有可能不敢说。

  ·网络的魅力在于你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你,大家可以畅所欲言,这也是一种消遣。如果将真实身份都公布出来,那这个网络就失去他的魅力了。

  ·有了BBS或网络投稿,老百姓的思想和情绪都有了宣泄的渠道,有意见或建议,有牢骚或闷气,都到这个虚拟的垃圾桶里尽情地倒嘛。如果实施了“实名制”,那大家在“发牢骚”的时候就要多考虑考虑了。

  上海《外滩画报》副主编张平:

  “网络实名制的荒谬之处是十分明显的。古今中外,任何人都拥有用别名(笔名)发表文章的权利,我国的《著作权法》也明文保护这样的权利。巴尔扎克、司汤达、鲁迅、金庸不都是笔名吗?如果把他们的作品搬上网络,难道一定要改回奥诺雷·巴尔萨、马利·亨利·贝尔、周树人、查良镛吗?”

  张平打了一个比方:“网络就像一个城市,这个城市已经融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人人可以自由进出,但是现在却突然有人要把城市围起来,派兵在城门口查验身份证,甚至要在每个获准进入的人脸上戳一个印章,说是担心他们作奸犯科或者在买卖中不讲诚信。”(记者/申延宾 实习生/殷秋平)



(DVOL本文转自:中国DV传媒 http://www.dvol.cn)

欢迎关注微信公众账号:手机烟台(mYantai)
 来源:新闻晨报   

 

  上一篇:皇马爽约 取消节目央视遭戏弄
  下一篇:搜索VS门户 百度上市后将与搜狐新浪恶战?
      更多...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数码在线网站 DV OnLine©  鲁ICP备1201632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