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早些时候出台的《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规定》,对于互联网产业的影响力昨天在21CN公司和广州巨星影业签署合作协议的那一刻得到初步显现。一直苦恼于互联网版权问题的传统片商们终于看到了一线曙光。而来自政策层面的风险,正在敦促那些将目标业务定位于宽带娱乐的ISP们重建一条健康完善的产业链。
●信息网络传播已有法可依
“今年早些时候《著作权法》被修订的时候新加入了一个概念,叫做信息网络传播权。”21CN公司CEO张颖介绍说,“随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信息网络传播权指的是通过基于互联网、TV网、WAP网、移动通信网以数字方式传播内容的权利。对于传统的片商和唱片公司来讲,这就相当于保护其知识产权免遭互联网盗版的保护伞。本次21CN和巨星影业签约合作,也是试图在这样的产业背景下,寻找到一种互惠互利的、健康的产业发展模式。”
“通过搜索引擎找到的MP3链接至少有50%以上是盗版。”上周,网易高级副总裁伍雪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所以我们决定停止这样的服务。”和张颖一样,伍雪君也拒绝对“政策风险”发表意见。但前段时间百度遭遇版权官司,更早时候美国最高法院“P2P服务商必须对网络盗版负责”的判决,都在某种意义上证明了“互联网免费娱乐时代”的终结。
●政策风险促使ISP改变
巨星影业老板邓建国表示:“现在的问题是,传统片商手里掌握着大量内容资源;通过互联网和其他信息网络接入方式存在大量的用户需求;ISP们手里掌握着相关的技术资源和服务渠道,但这三者之间在此前没有一种合理的组合方式。ISP为了自身利益,在政策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伤害片商的利益,而片商无利可图,一方面拒绝服务,另一方面只能采取法律手段。其实21CN说服我们与其合作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支票。这种合作的方式让片商在市场需求和产品供应之间找到了自己的存在价值。”
张颖昨天没有透露为了“买通”邓建国到底付出了多少代价。但知情人士分析认为,21CN不管花多少钱,都“非常值”。
“有关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规定中还有一条,明确指出非公有资本不得利用信息网络开展视听节目服务。”该知情人士说,“这样一来,传统的互联网企业当中有很大一部分都将被卡在宽带娱乐产业链之外。一场自政策层面引发的产业重组正在酝酿,而拥有参与资格的厂商寥寥可数。谁能先动手团结内容服务提供商,谁就有资格制定游戏规则。21CN这次与巨星影业合作的目的也在于此。张颖先找上邓建国的目的其实只在于指出一条路,攀上那些更大规模、更大影响力的片商,才是21CN的真实目的所在。
(DVOL本文转自:中国DV传媒 http://www.dv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