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年前,我们曾经为中国数字电视的快速起步而叫好。对于一些较早涉足这个行业的先行者来说,1999年甚至还曾是中国数字电视的开拓者们赢得光荣的一个高点——在那一年里,他们利用国际上最先进的高清晰度电视技术,实现了建国50周年庆典的现场直播。
正如当初对待宽带技术的态度一样,这项处于国际最前端的技术也被中国视为能否在一个核心领域首次占据世界最高点的关键。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中国并不是一个落后者,至少距离其他领跑者只有几步之遥,完全有可能迅速赶上来。为此,数字电视也被赋予了至高的使命,它被纳入到“十五”高新技术12个重大专项之列。
然而,自1996年以降的8年里,当我们亲眼目睹数字电视在欧洲、美国和日本等国如火如荼地开展时,中国甚至连统一国家标准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标准确定计划一改再改,报送方案一拖再拖,政府主管部门在到底采用国外标准还是进行自主研发的问题上总显得犹豫不决、举棋不定,乃至争得面红耳赤。
这种各行其是的争夺,严重影响到了整个产业的发展。而惠普、日立、松下等跨国巨人都已趁中国还在为标准所累时安营扎寨,建构起自己的数字电视中国战略,即便是摩托罗拉这样已经近30年都没有涉足电视行业的企业也重起炉灶。他们的意图很明确——这是一个旧领域的新市场,潜藏着上万亿元的机会,在中国本土尚立足未稳时做好部署,可以使他们赢得梦寐以求的比较优势。相反,许多国内的终端厂商不再枕戈待旦,而是纷纷“外逃”,迟迟不能出台的国家标准,迫使他们把交了高昂专利费后生产出来的数字电视终端和机顶盒运往国外,去面对一个厮杀更为激烈的市场。
对于常常听闻速度、赶超和财富这些字眼的中国人来说,这种缓慢的速度的确令人费解。我们不清楚为什么政府在8年的时间里仍然完成不了数字电视有线及地面传输标准的制定,难道是因为出色的标准方案太多,令政府难以取舍?还是因为我们的技术不升反降,没有能力拿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电视标准方案?
一位专家告诉《商务周刊》,中国自己研发的地面传输标准方案曾经得到了国际电联的普遍认可,并一度有可能先于日本成为3个国际标准之一。在他看来,中国本土的标准方案不仅没有落后,甚至已经走到了世界的最前端,所以技术不是问题。问题在于,这是一个充满利益诱惑的市场,谁都想从中捞点儿什么,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科研单位还是个人,概莫能外。在数字电视标准制定的背后,有着复杂的利益阵营纠葛。或许,对数字电视有所关注的人此时都会把矛盾的焦点转向几个具有潜在决定权的政府部门,然而那不过是这个复杂利益格局的冰山一角。在采访过程中,许多人,甚至包括一些政府官员,不止一次地向记者暗示,与私利纠缠不清的管理部门的决策方式和现存的科研管理体制,是延误中国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最大因素。甚至有人说:“现在最不把国家利益当回事的就是那些管理部门。市场机遇和主动权正随着他们的低效流到外国人手里。”
广电总局和浙大的有线标准之争
2003年11月18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在青岛举行了有线数字电视媒体见面会。这是一场迟来的新闻发布会,用广电总局副局长张海涛的话说,“现在处于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急迫需要各个新闻媒体带着良性的态度去推动有线数字电视的发展”。
张海涛的话事出有因:一方面,在发改委的点头批准下,有线数字电视正以燎原之势在全国各广电部门推广。以有线电视数字化为重点,广电总局在前两年试验的基础上,在北京、上海、重庆、青岛等40个城市和6个省建立了有线数字电视示范网。同时,经广电总局批准试播的付费数字电视节目已有27套,数字广播节目已有7套,他们都采用欧洲DVB-C标准。但另一方面,国外标准与国内自主研发标准之争还在继续,DVB-C还只是广电系统的行业标准,而非国家标准,最终决定权不在广电。
几年来,国家广电总局一直是采用国际标准的推动者。今年5月,国家广电总局还更为详细地制定出有线电视向数字化过渡的时间表:
在2003年广电将开播10套以上付费影视频道,力争发展数字机顶盒用户100万;
到2005年我国有线数字电视用户超过3000万户,在我国部分地区将进行数字电视的商业播出;
2008年将用数字电视转播奥运会;
2010年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播出以及卫星、有线传输实现数字化,数字电视接收机得到普及;
2015年将全面实现数字化,完成模拟向数字的过渡,停播模拟信号。
然而,并非所有人都赞成这一做法,而且反对者有非常响亮的理由——要制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标准。以浙江大学教授王匡为首的杭州国芯科技有限公司就是这其中的一个。
杭州国芯科技是由浙江大学与几个企业在2001年共同创立的,浙江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王匡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该院另一位教授张明也是国芯科技的副总经理。
在浙大看来,采用欧洲标准不仅会使中国有线数字电视陷于被动,而且可能会使中国在电影点播、股票信息等数据交互方面向国外交纳大笔专利费。王匡表示:“现在已经到了一个非常敏感的时期,如果再不疾呼,中国数字电视产业可能将错过一个至关重要的机会,而一旦错过,可能就是一二十年的事。”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吴佑寿在接受《商务周刊》采访时,也曾经流露出对专利费问题的担心。“现在不收费,不敢保证以后也不收。”吴佑寿认为,以前有许多外国公司在开始的时候并不收取任何费用,免费授权给你,但是后来一旦你已经离不开的时候,就开始利用法律采取一些收费措施。
“我想,不论收不收费,我们都应该拥有自主的标准,这是最稳妥的做法。”吴佑寿说。
前不久,吴佑寿院士曾经给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写信,希望国家尽快确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不可再拖下去。不过他对记者强调,他写信的主要目的是害怕有线数字电视采用国外标准,会影响到地面传输标准的自主研发。
但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司长王效杰告诉《商务周刊》,广电之所以赞成使用DVB-C标准,是因为这样比浙大自己研发的成本要低。“现在世界上除了美国ATSC标准有3个国家在用、日本的ISDB标准有两个国家在用之外,几乎都在用DVB-C。”王效杰说,欧洲标准在全世界的应用最广泛,它的市场也是在全世界,“所以基于这种芯片所生产出来的机顶盒也更便宜,我们自己的企业做出来的成本也会更低,而且可以销售的市场是全世界。”
国家广电总局副总工程师杜百川也强调,目前所采用的欧洲标准并不存在知识产权问题。“现在有很多人存在概念上的模糊,总是把地面传输和有线传输混淆,而且对具体的技术缺乏了解。”他解释说,现在数据打包、解析等环节都采用的是国际电联的通用标准,其他国家都在用,根本不收取专利费。另外,如果要开发自己的标准,那么一系列环节都要配套才合适,倘若只在传输上开发自己的标准,意义不大。
他对记者表示,广电总局尊重个人研究自己的标准,尤其是地面传输这一环节的标准,但有线传输的标准自主研发一直进展不大,而市场却处在即将启动的边缘,因此用DVB-C标准来启动市场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据杜百川介绍,早在两年前,国家数字电视领导小组曾做出过一个指示,希望国内的研发机构在2002年年底设计出一个标准。其中所指的国内研发机构,就是由浙江大学牵头、包括6所院校和研究单位在内的有线数字电视传输标准联合研发小组,杭州国芯科技是实际承担单位。但据广电方面说,直到现在,“国芯科技也没有做出令人满意、而且成本更低的标准和芯片”。于是领导小组决定再推迟一年,也就是说,如果今年年底还不能有所结果的话,将把广电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
“国家领导小组就告诉我们要朝这个方向(DVB-C)不断推广,我想他们不会是随便说说。所以请放心,即便以后有了新的国家标准也不太可能出现不兼容。”杜百川对《商务周刊》说。
不过,国家主管部门似乎在对待这个问题上始终模棱两可。据了解,领导小组一方面鼓励广电在系统内加快有线数字电视的推广速度,一方面又并不立刻停止国内的自主研发,扶正DVB-C。
有知情者对记者表示,这是在有意照顾国内研发单位,因为原来国家计委曾经投了一大笔钱给他们,现在如果撒手不管,那么钱就等于是打了水漂,不仅自己的利益收不回来,也不好向外界交待。
这位知情者还认为,一旦他们自己做出一种和别人都不一样的芯片,那么这种芯片就只能由他们生产。如果别人想要,就必须找他们来买,或是经过他们授权来生产。而他们的芯片价格又不可能比外国生产的芯片便宜,芯片一贵,机顶盒的价格就要上涨,那么这部分多出的价格就只能由用户来承担。
她批评说:“其实,这件事涉及一些小集团的利益,有些人是想打着民族工业的旗号来赚中国人的钱。”
一个标准,十多个领导小组
有线传输标准存在着不小的分歧,事实上,各方当事人在地面传输标准上的角力更为激烈。浙大最初就是想在地面传输标准的研发上施力,只是后因“竞争太激烈”才“改道”有线。
而无论何种标准方案被确定,都取决于它的最终决定者。倘若决定者不能客观公正的决策,则后果最不堪设想。
按照国家《标准化法》,中国各个行业的标准制定的最终决定者应当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现在则是新成立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然而数字电视却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为从发端到终端,从信号传输制式到接收等各个环节都必须一致,方能顺利实现转播。这意味着,每个环节的负责单位也都有可能牵制整个链条上的其他部门。另外,数字电视是一个潜在的大市场,容量在上万亿左右,谁都希望能够对它进行控制,以便从中获利。正因如此,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听到的各种各样的“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以及“委员会”有十多个,涉及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广电总局、经贸委等多个机关部委。其中许多人都声称自己是数字电视标准的制定者,整个管理体制令人感到非常混乱。不过,一旦记者询问诸如“数字电视的标准制定为何一再推迟”这样类似“追究责任”的问题时,大多数受访者都会以“原因错综复杂,不便透露”为由拒绝。
据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广科院工作人员透露,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之下,按照行业又分成了若干个行业标准委员会。涉及广播电视领域的则由广电总局的广播电视标准委员会和信息产业部的音视频标准委员会来管理。其中,广电负责制定的是广播电视系统的标准,如广播电视的传输制式,以及广播电视行业内的专业发射机、电视台设备的标准。而电视接收机的标准则由信息产业部来定。她还举了手机的例子来说明,一个部门决定到底用GSM还是用CDMA,另一个部门决定手机本身的制式标准。另外,各个高校设计出来的地面数字电视传输标准方案也是提交到广科院,并由广科院标准化研究所进行研究和筛选,最后上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报批。
按照她的说法,广科院应该对数字电视标准迟迟不出而负责。但是,当记者问及此事时,这位工作人员愤愤不平地说:“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前几天我曾经跟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人也讲过,出现目前这种混乱局面,主要是因为该讲话的部门没有站出来讲话,不该讲话的倒到处放炮,导致各种消息乱飞。”其言外之意是,广科院并不是最终的决定者,而标准的最终决定者则可能因为某些难以启齿的原因而不肯出面做以解释。
一位国家广电总局的官员向记者透露,广播电视行业标准按道理应该是由广电标委会负责,广电总局是主管部门。但是数字电视,特别是地面数字电视传输标准却恰恰例外。原来的国家计委、现在的发改委才是标准的真正决定者。
据悉,1996年,国家计委将数字电视的地面传输标准作为一个高新技术科研项目,委托给了上海交大,并投入了一笔资金。但令人意外的是,这样一个“院校的科研项目”,上海交大却把它当成国家标准来做了。
“按道理,一个院校的研究课题在攻关之后会有一个成果发布,至于这个成果是否可用,应该由主管部门来决定,但是上海交大现在做得就像是订货一样,别人谁也不能动,就只能用他这个。”在那位广电官员看来,一个原本的科研项目变成了一种专买专卖,“这显然是有些太过了,但是我们也不好说什么,因为有人支持他这么做。国家计委投了钱,如果做来的东西挂在墙上不能用,计委也下不了台阶。可想而知,这种做法难以服众,因为别人也有权提交标准方案。所以,清华、成都电子科技大学等学校后来也都出来较量了。”
更关键的问题是,上海交大在随后的几年里并没有做出令国家计委满意、令其他竞争对手信服的方案,这就更令外人不满。而国家计委与交大的这层特殊关系,又使得它在是否能够决定采用交大之外的方案上显得犹豫不决。但尽管如此,原国家计委、现在的发改委仍然是此事的最高管理部门,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及信产部和广电总局的两个标准化委员会并没有最终的决定权。
谁拿到了经费
围绕着数字电视地面传输标准的故事远比有线传输标准要复杂得多。1996年,数字电视被列入原国家科委“八五”重大科技产业工程项目,并成立了数字高清晰度电视总体组,组织了一支由高校、科研院所和工厂等14家单位近200人的队伍,现任上海交大副校长的张文军教授担任组长,浙江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王匡也是总体组的成员之一。
总体组当时的主要任务之一,是跟踪美国和欧洲两个方案,并努力做出样机。1999年10月,由广科院花费1亿元筹办、采用总体组做出的跟踪方案进行的国庆50周年大典数字电视试播获得了成功。当时,有媒体宣称,中国数字电视花了几千万元,用了两三年的时间,就超过了美国花费几十亿美元、用了十几年时间所取得的结果。
不久,原国务院总理朱基批示国家科委把项目移交给国家计委,并由其牵头成立了一个由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经贸委、现科技部5个部委的副部长组成的领导小组,曾培炎为组长,负责制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电视标准和芯片,以及产业化发展。在这个领导小组之下,还成立了一个由上述部委相应的科技司司长或副司长组成的协调小组,国家计委科技司司长马德秀任组长。与此同时,协调小组下设一个数字电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组织工作。接着,财政部将项目资金拨给国家计委。
随后,国家计委给张文军领导的总体组投入5000多万,用作研发经费。后来,国家又在北京、天津和上海设立了3个试点,每个试点各获得大约2000万元不等的经费。在这3个测试点中,每一个都拿出了一笔钱去购买总体组的样机,据记者所知,其中北京返回给总体组800多万元。这样,总体组一共积聚了近1亿元经费。另外,张文军所在的上海交大还与上海广电集团、上海有线网络、上海高清等7家沪系企业组成了上海联合体。
但到1999年下半年,另一个主角出现了,清华大学认为当时中国在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电视地面传输标准方面进展不大,故决定加入标准制定竞标行列。由于清华大学没有参加总体组,一开始也没有真正参与到数字电视标准的具体制定当中去,所以并没有得到国家计委的经费。
同年,杨林、王兴军等几个清华大学在美留学生受当时信息产业部科技司司长徐顺成之邀,为中国制定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电视标准。1999年9月,由杨林在3年前创立的美国凌讯公司在恒基伟业第一笔资金的帮助下,做出了标准方案,并将其带回中国。
清华校方对凌讯方案进行了为期半年的论证,并征求了广电总局相关专家的意见之后,1999年12月,以清华大学的名义,提出了一个地面数字多媒体电视广播传输系统——清华“DMB-T”方案,并成立了由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微波与数字通信国家重点实验室、美国凌讯公司和广科院无线电所组成的“清华大学数字电视传输技术研发中心”,同时获得清华校方拨给的1000万资金作为研究经费。
2000年11月,清华大学又和清华同方联合成立了地面数字多媒体传输系统产业化领导小组,清华大学副校长龚克为组长,吴佑寿担任首席顾问,清华同方投资200万美元。2001年5月,清华同方向凌讯注资8000万元人民币,成为其控股股东。2002年,荷兰安凯公司也投入了几百万美元资金入股凌讯。
在此基础上,清华大学还与长虹、TCL、康佳、创维、海信、熊猫等8大主要电视机厂商以及3家主要广播设备企业结成联盟,搭建数字电视的产业化链条。据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教授、数字电视项目组的实际负责人杨知行教授介绍,这8家厂商代表了国内2000万台彩电和机顶盒的产销量及70%的市场份额。
另外,成都电子科技大学和广电总局下属的广科院也募集到一定资金,从而形成了地面数字电视传输标准的4家格局。不过,总体组和清华被大多数人认为是电视地面传输国家标准制定最有力的竞争者。
上海交大“食言”
2000年4月,清华将方案报请国家计委申请立项。当时国家计委认为这个方案是一个全新的方案,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但同时也对这个方案提出了疑问,希望清华能把仿真和样机做好,因此并没有给清华立项。随后,清华开始利用计算机仿真技术对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在2000年9月做出两个试验样机,而且进行了开路试验,证明方案可行。这一年12月,清华邀请国家计委、广电总局、信产局、科委等部门负责人召开了全国性的“DMB-T”咨询研讨会,向社会各界公布了清华的仿真结果。然而,国家计委虽然肯定了清华的仿真结果,但以方案不一定能够实现为由,再次拒绝给清华立项。
同时,张文军所领导的总体组虽然也在技术上有所突破,但却一直以美国方案的改进为主,始终没能解决自主知识产权问题。不过,此前曾经在国内遥遥领先的总体组已经感觉到来自清华方面的挑战和压力,双方的较量开始升级。
据吴佑寿院士介绍,国家计委为此找到清华,希望清华能够与总体组联合起来,共同研发出一个方案,并请吴佑寿出来给双方做工作。
不久之后,吴佑寿院士把张文军请到了清华大学,与杨知行一起进行了联合技术座谈。3人在协商之后当场拟下了一个会议纪要。“在签字的时候,张文军表示自己完全没有意见,但是他要求回去给总体组的其他人看看,并承诺晚上签完字之后就把文件传真过来,结果那天晚上,吴佑寿老师等到了12点也没有收到任何传真。”杨知行对张文军的食言表示很不满,他告诉《商务周刊》,张文军后来打电话说不同意联合开发,因为总体组相当于国家队,而清华只是一个地方单位,国家队不可能和地方队进行联合。
于是,清华向上求助于国家计委,但是本应在这个时候发挥权威作用的计委似乎并不想把自己牵扯进去,而只是在一旁继续口头敦促双方进行联合。计委此时的做法对清华来说是致命的,因为张文军并不希望与清华联合,而不联合,清华就得不到立项,拿不到经费,研发工作也就会受阻。
2001年3月,在深圳召开的全国数字电视工作会议上,组委会正式把清华方案列为我国数字电视地面传输标准的候选方案,并敦促各研发单位联合起来,同时还决定向全国征集更多的候选方案,并进行测试。
翌月,国家广播电视标准化委员会受国家计委之托,公开向国内征集我国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传输方案,并收到了来自总体组、广科院、清华大学和成都电子科技大学4家单位报送的5套方案。随后的测试从当年的8月份一直持续到2002年的4月份。测试的结果是:在方案和样机的“一致性”上,清华方案没有问题,其他4种方案都或多或少有一些不一致;而在性能测试上,5个方案都表现不佳。虽然基本上都实现了各自方案的性能,但距离成为国家标准还很远,与国外标准的要求相比也有一段差距。
测试结束之后,国家计委对总体组的表现开始产生不满。一位在原国家计委工作过的发改委官员对记者说:“总体组做了很长时间,而且花了很多钱,却没能取得理想的成果,这让计委感到很失望。后来,国家计委逐渐开始不承认总体组,并冻结了总体组的资金。”据悉,国家计委随后还成立了一个新组织,即数字电视联合工作组,并任命清华大学副校长龚克为组长。计委希望联合工作组能够在这几家单位的方案中联合出一个方案,以便给予支持。
从2002年5月开始,工作组就在龚克的组织下进行联合工作。“总体组一直反对联合,所以工作组没有办法研究出一个联合方案。”那位发改委官员说。于是,工作组决定请国家知识产权局来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这是非常关键的一测,如果没有自主知识产权,那么方案就不具有任何价值,也就没有必要继续做下去。
不久之后,4家单位分别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上交专利,由后者负责独立进行评估。4家一共交出了43项专利,其中有22项与标准相关。知识产权局把这些专利分成了四等,一等是基础性的,一等是不需要向国外交费的专利,另一等是需要向国外交费的专利,还有一等是实用技术专利。其中需要向国外交费的3种专利全部来自总体组,这意味着总体组提出的方案依然没有解决自主知识产权问题。
知识产权局最后对方案逐一进行了总结,认为清华方案“是惟一一个不同于国外的方案,是由自主技术发明组成的,对国外交费的形式是乐观的”——或者说,找不出什么需要向国外交费的地方,它有可能形成阻挡国外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技术壁垒。而总体组获得的评价则是“一种在美国方案基础上的改进方案,它可以获相应专利,但是必须要向国外的基础专利进行交费,交费的公司分布在美国、日本和欧洲等地”。随后,知识产权局将报告分别送给温家宝和曾培炎。当时,虽然发改委负责数字电视的领导小组组长是曾培炎,但是具体负责人是时任计委副主任的张国宝。张在认真看过报告之后批示:“要以清华方案为基础,融合其他方案的优点。”
不久之后,发改委召集联合工作组开会,向与会者转述了以清华的多载波方案为基础的领导意见,并暗示总体组的单载波方案的失宠。在会上,张文军声明自己同意多载波方案,但是希望工作组不要枪毙掉单载波方案,而是作为一个备用的方案,他甚至表示可以不向国家要钱。
但几天之后,张文军开始向国家领导人写信,并得到了一个中性的批示:“酌处。”这让国家计委再次踌躇起来。
中国工程院的“调和”及清华教授的愤怒
2003年年初,发改委决定委托中国工程院对清华和上海交大这两个方案进行性能评估。中国工程院以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主任陆建勋院士为评估组组长,组成了一个由40人组成的专家评估团,并在2003年春节过后进行了严格测试。但在清华测试之后,上海交大以自己的两套样机出现故障为由,申请延迟一周检测。这时,工程院请求清华做出让步,即同意张文军回去再拿两套样机,清华最初表示抗议,但随后还是做出了让步。
一星期之后,张文军从美国调来了一套与一周前完全不同的样机,并进行了测试,但是结果仍不理想。不过,中国工程院专家组此时给出了一个调和的评估:“两家方案都有很大进步,并且都有自主知识产权,但需求不明。”
“当时我在会议上说,我们都是体操运动员,我们都苦练了多年,现在国家要选一个去参加世界比赛,而且在比赛过程中,规定了一套非常严格的规则程序,然后我们在台上做完了一套规定动作,对方却说因为生病而不能进行比赛。我觉得这是一种不合理、不正当的竞争。”提起这件事,杨知行愤怒地对记者表示,当时的种种迹象表明,某些强大的压力已使这次本应公正的测试变成了一种并不公正的“游戏”。
“清华不是弄不到钱,当时国外至少有15家风险投资商想要投资,但是我们一个也没有接受。”杨知行反问道,“为什么我们不要国外的资金,而非要从发改委的项目立项中申请经费呢?是因为这个标准牵扯到中国上万亿的市场,是新世纪里一个重大的产业转机,如果我拿了国外的钱,那么未来就会受到国外资本的牵制。可是现在国家却不支持我们。我们一直在勒紧裤带等发改委的经费,从2000年一直等到2003年。”
杨知行强调,如果想赚钱,早就把专利卖了。在他看来,自主标准是阻挡国外产品进入中国市场的一道技术屏障,而中国要想从一个电视机生产大国转变成一个强国,要想自由发展、自由生产,必须实现标准的自主化。
评估不了了之以后,发改委再次提出,希望清华与上海交大能够自己在底下联合起来,并希望清华做出一定让步。“当时,我们提出可以不打‘清华’旗号,或者不完全采用清华方案也行,但是要声明清华拥有标准的核心技术。甚至我们让步到只要能够联合,知识产权也可以分享。但是上海方面还是不同意,还是要求进行自由竞争,这让我们哭笑不得。”在杨知行看来,现在再提比赛已经没有什么意义,因为每个选手水平的优劣已经很清楚,只是没有好裁判。
2003年9月,发改委又委托中国工程院常务副院长邬贺铨组织了一个“中国数字电视地面传输技术研发组”,并决定投入一部分资金,在这个“充满合作”的项目里最终融合出一个方案来。据杨知行介绍,现在项目组正在做仿真阶段,并对知识产权做评估,争取能够在年底以前初步制定一个方案。
“今年年底是一个关键时候,因为现在有线传输这一块,欧洲DVB-C来得很猛。在地面传输上,包括北京、广州、武汉等城市在内,加起来一共有12个城市已经开始试验DVB标准。”杨知行强调,如果今年年底再不出来,厂商和运营商将会对中国的自主制定失去信心。
“现在,电视机厂商们纷纷提出了自己的数字电视战略,不过由于没有标准,他们不知道应该往哪里投,”他说,“现在不仅仅是研发单位着急,运营商和厂商也着急。”
据悉,在去年8月,清华曾召开了一个有24家企业参加的数字电视研讨会。在会上,许多企业都呼吁务必要尽快地确定中国数字电视标准的路线,否则不但会丢失整个产业,连中国的市场也会丢失。随后,这些企业及单位还联合向全国发出了一个倡议书,并上交至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不过,信件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为此,70多岁高龄的吴佑寿院士也在不久前给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写信发出呼吁。“我这次写信就是希望国家采取措施,刹住现在的势头,无论如何要尽快出台自己的标准,不要再把这件事拖下去,否则会影响这个行业的发展进程。起初,国家只是说要在上海、广东等个别地方试点,但是现在的情况已经是一发不可收拾,我在想,数字电视是我们占据一个行业领先位置的一个机遇,应当由我们自己来掌握主动权。”吴老对记者坦言,他担心采用国外的标准,可能会造成一种“越学越落后”的局面。
“高交会”谜团
尽管杨知行声称比试已没有意义,但还是有南方媒体报道,清华与交大的两套方案在2003年10月12日深圳高交会上再次进行了直接的比试。然而,出乎意料的是,报道说清华方案基本以失败收场,而上海交大方案也不尽如人意。
这一报道终于使此前一直保持沉默的清华再也坐不住了。清华大学校长办公室助理赵劲松对《商务周刊》说:“报道严重不符,我们觉得有必要正本清源。”而杨知行则生气地说:“这纯属造谣。”
据记者多方了解,在深圳高交会开馆的十几天前,深圳市有关部门曾组织清华和上海交大召开了一个三方内部会议,主要是研究怎么协调双方展览的问题。在会上,上海交大提出要在高交会上进行两家对比测试,但清华以没有中间人和测试规程为由表示反对。清华认为发改委已经成立了工作组,并且确立了仿真和研发程序,因此没有工作组参加的测试作用不大,并将此事上报发改委。发改委随后指示深圳方面不能做对比测试。于是,双方表示同意不测试,只是进行展示,为深圳高交会增加亮点,而且演示的方法也可以不尽相同。同时,各方也都就不向外界做测试为题的宣传达成共识。因此,并无对比测试的消息从深圳官方传出。
杨知行称,在高交会上,清华也曾经邀请了一些深圳媒体,其中包括那家报道过他们的媒体,但是他们当天并没有到展位去过,而且清华和上海交大也相互到各自的展位上进行了参观。
“清华主要考虑的是不愿意向媒体说话,一开始我们基本上就没有在媒体上发出声音,结果得罪了许多媒体。”杨知行说。清华大学副校长龚克在给记者的电子邮件中也提到,清华受上级领导的指示,不允许随便对媒体发言。
据悉,以前清华在回应媒体批评所发出的声音大都是清华同方所进行的炒作。为此,清华还与同方划定了关系,并公告清华同方不是清华数字电视项目组的研发单位,只是和长虹、TCL一样的合作伙伴。
据清华大学数字电视项目组另一位重要人物王兴军表示,清华已经做出了三轮样机,三轮芯片,并在工厂里做成了一体化数字电视机,但很少对外宣传。
然而,清华的“沉默绅士政策”虽然使自己保持了声誉,却也令自己遭受了不小的损失。
2001年,当时的广电总局和信息产业部把清华方案定名为“中国数字电视的研发定点”,第一次向国际电联提交了这个文件,并在自主知识产权上获得了国际电联的认可,还压倒了日本提交的方案。随后,国际电联组织了一个有76个国家参加的小组,跟踪清华方案的进展。这使清华方案在就职于国际电联的华人官员的帮助下,有希望作为国际电联第3个标准。另外,巴西由于专利费过高问题而放弃在美国、欧洲和日本3家中选择标准之后,曾经找到中国。巴西总统卢拉上台之后,希望效仿中国做自己的自主标准,并呼吁中国、巴西、俄罗斯、印度等国联合起来,建立新的国际标准。
但是回国之后,发改委对此事提出异议,指出清华在国内标准没有统一的情况下就擅自推向国际是一种不当行为,要求清华不能参加2002年的会议。结果,正是在这一年,日本方案获得了通过。
“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失误。如果能够成为国际电联的指定标准之一,我们就会创造新的市场。但是我们没有被许可。”杨知行遗憾地对记者说。
在这个遗憾的同时,“狼”便真的来了。就在清华和上海交大还在展示各自标准方案的当天,同一个会场里,摩托罗拉在全球范围内首次隆重展示了以数字电视为主,辅以厨卫电视、车载影音、楼宇可视对讲机、广告机四类产品的一系列资讯家电产品。在高交会开幕前一天——10月11日,摩托罗拉与唯冠公司(EMC)在深圳达成协议,后者负责生产及分销一系列摩托罗拉数字家电,并将摩托罗拉家庭组网经验带入市场。产品计划于2003年年底开始分步进入市场,并将逐步遍及全球各地。
把目光投向这一“新的传统领域”的跨国公司,不只是一个已有30多年没有涉足电视的摩托罗拉。9月25日,美国IT巨人戴尔也宣布放弃手机业务,将在今年第四季度向市场推出戴尔牌的纯平彩电。戴尔还向三星、LG等韩国厂商提议,以OEM方式供应电视。随后的几天,惠普也宣布将推出自己的电视机。最近一个加入电视业的是韩国现代集团。该集团综合商事株式会社社长朴源珍表示,现代将在中国贴牌生产彩电、DVD等家电产品。
跨国公司们的嗅觉是敏锐的,世界各大电子制造商纷纷进入数字电视领域,足以说明这个潜在的市场机遇有多大。现在,他们已经磨好了刀。正如美国泰克公司视频产品部经理多德.毕德尔所言:“一切商业计划的启动,都有赖于中国数字电视标准的启动。”
这些巨人们的出现使国内企业对中国数字电视市场产生了强烈的忧患意识。“传统电视的利润已经非常微薄,以至于它们只得一次次打价格战,或者搞多元化,一会儿做PC,一会儿做手机,现在又在做汽车,但中国的家电企业却始终逃不脱低水平重复制造的命运,并在几乎所有的关键技术和标准上受制于人。”德国SCM公司高级经理Chu King For先生对《商务周刊》说。这位在中国做家电贸易生意的新加坡人熟知中国企业的痛苦,“现在这个行业终于有了一次跃迁和打开新的大市场的机会,它们本来拥有一个创造性破坏旧格局的可能,它们的技术也已经具备,就等标准出台。但是,能够等待的企业并不多。”
据悉,长虹、康佳等大企业早已有了一揽子的数字电视战略计划,其中大约有30%~40%的机顶盒和数字电视机产量销往海外。但是,更多的企业却力不从心,如果没有订单,他们将无计可施。
中国并不总是输在技术上。多年来,当我们目送一个个别国标准走进国际电联时,中国自己的标准却总是受累于各种羁绊。为了一个标准,我们已经花了几十亿,动用了大量人力,耗费经年,却依旧在起跑线外做着预备动作。显然,市场本身的效率不会留给我们太多时间,一旦我们选择内耗,那么失去的将不仅仅是一个标准。
(DVOL本文转自:中国DV传媒 http://www.dvol.cn)